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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0781ZF540000/2023-104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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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调整二孩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

  • 发布机构: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字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关于调整二孩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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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4-26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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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调整二孩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金市金〔2023〕12号)文件,为加大公积金支持范围,对二孩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二孩及以上家庭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规定的可贷比例和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以内,贷款额度可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轮候时,可优先放款。

本通知自2023年4月24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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