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81734509041E/2023-104077
2022年度粮食生产贷款主体贴息情况的公示
市农业农村局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04-18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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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6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2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22〕2号)和兰溪市农业农村局、兰溪市发展和改革局、兰溪市财政局、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兰溪市商务局和兰溪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切实抓好2022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兰农业农村〔2022〕43号)等文件精神,继续执行规模种粮贷款贴息政策,对稻麦复种面积或一季旱粮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主体符合条件的粮食生产贷款,财政给予3%的贷款贴息。
经贷款行对规模主体贷款清单和合同资料的整理汇总,以及我局对贷款行汇总的资料按各贷款主体粮食种植面积等因素进行审核,现将2022年度兰溪市粮食生产贷款主体贴息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期限从2023年4月18日至2022年4月25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
联系电话:0579-88899779(兰溪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联系地址:兰溪市横山路505号农民之家大楼,邮编:321102
附件:兰溪市2022年度浙江省粮食生产贷款贴息清册.xlsx
兰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