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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通知
关于印发《2023年香溪镇林长制工作计划》的通知
香溪镇
香政〔2023〕5号
2023-03-20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 2023-04-11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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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政〔2023〕5号 关于印发《2023年香溪镇林长制工作 计划》的通知 镇机关、各村委会: 现将《2023年香溪镇林长制工作计划》印发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23年香溪镇林长制工作计划表 香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0日 香溪镇党政综合办 2023年3月20日印发 2023年香溪镇林长制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确保我镇2023年各项林业工作高质高效完成,根据兰溪市林长制办公室印发《2023年兰溪市林长制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兰林长办【2023】1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全年工作计划。 一、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 确保到2023年12月底前镇森林覆盖率不低于45.27%,镇森林蓄积量不低于192533m³。 二、林长制工作实施运行 1.2023年12月底前最少召开一次镇级总林长会议。 2.2023年12月底前邀请市级林长开展一次巡林工作。 3.完成林长制信息报送,全年不少于12篇,以“图片+文字”形式报送。 三、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1、全年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整改率要求100%。 四、国土绿化 1.2023年完成油茶新造林任务30亩。 2.巩固国土绿化造林成果,对2022年开展的国土绿化造林地块开展“回头看”,确保检查结果合格。 五、林业灾害防控 1.建设“四好”农村公路一条,结合森林防火隔离带建设道路3.5公里。 2.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做好森林防火队伍建设,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 3.3月底完成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集中除治工作,至2023年9月持续开展松材线虫病即现即清工作。 六、林业产业发展 1.2023年完成创建“示范性家庭林场”一家。 附件 2023年香溪镇林长制工作计划表 序号 工作内容 推进计划 负责人 备 注 1 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 12月底前镇森林覆盖率不低于45.27%, 不低于去年镇森林蓄积量192533m³。 章程 2 林长制工作实施运行 12月底前最少召开1次镇级总林长会议;12月底前邀请市级林长巡林1次。 章程 3 信息报送 全年不少于12篇,以“图片+文字”形势报送。 章程 4 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整改 全年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整改率要求100%。 章程 5 国土绿化 完成油茶新造林计划30亩,对2022年新增国土绿化造林地块开展“回头看”工作。 章程 6 森林防火 建设“四好”农村公路一条,结合森林防火隔离带建设道路3.5公里;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做好森林防火队伍建设,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 章程 7 松材线虫病除治 3月底完成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集中除治工作,至2023年9月持续开展松材线虫病即现即清工作。 章程 8 林业产业发展 完成创建“示范性家庭林场”一家 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