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10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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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国家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方案,落实《2023年科技人才工作要点》(浙科党〔2023〕19号)要求,现就在全省科技系统开展科技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揭榜挂帅”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以需求为牵引,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大胆创新科技人才“引育留管”机制,有效激发科技人才活力,凝练一批富有浙江辨识度的科技人才工作品牌和改革抓手,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改革经验,发挥政策集成效应,推动人才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
二、改革任务
对标“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经摸排调研,研究提出2023年度科技人才发展四个方面“跑道”的改革试点任务,采取“揭榜挂帅”形式项目化推进。
(一)深化科技人才集聚机制改革。主要包括:根据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发展需要,优化以才引才、以赛引才、以会引才、市场化引才等引才机制;开展外籍“高精尖缺”人才地方认定标准试点;重塑“海外工程师”计划等。
(二)深化科技人才培育机制改革。主要包括: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挑大梁当主角,在创新联合体建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大力培养使用青年科技人才;探索设立青年人才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等。
(三)深化科技人才管理机制改革。主要包括:提升用人主体的科技人才自主评价能力,促进人才评价与引进、培养、使用、激励有机衔接;探索“飞地”高层次人才一体化互认机制;完善科创走廊、实验室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强化科技人才权重;探索推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双聘”发展等。
(四)推动科技人才领域数字化改革。主要包括:建设科技人才数据库,开发科技人才数据智能运用,促进科技人才数据资源与科技工作业务深度融合等。
三、具体要求
(一)积极踊跃“揭榜”。请各设区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凝练若干项“小切口”、可操作的改革任务“揭榜”,明确实施主体和预期完成时间,于4月7日前填报《科技人才体制机制改革任务揭榜书》(详见附件1),逾期视作放弃“揭榜”。改革任务不局限于上述内容,可结合实际在上述四个“跑道”内,研究提出具有地方特色和比较优势的科技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思路和举措,经省科技厅研究后列入试点。
(二)谋实改革方案。改革任务“揭榜”后,请抓紧研究制定改革试点方案(详见附件2),包括试点基础、改革需求和预期目标、改革举措和组织保障等内容,并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闭环式推进。改革方案请于4月20日前报省科技厅。
(三)强化联动协同。改革推进过程中,请各“揭榜”单位注重把握单位内部职能部门之间、相关单位之间、既定政策和新制定政策之间的协同。省科技厅将不定期组织开展试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交流,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
(四)注重总结提炼。试点期间形成的阶段性成果,请及时报送。省科技厅年底将对改革任务揭榜情况、试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对工作推进扎实、改革成效明显的典型案例,将及时凝练为可复制推广的改革成果,推动其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实施。
联系人:省外国专家局王锟,0571-87050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