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兰溪市纪委关于金华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3- 03- 0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兰江清风


根据金华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12日至10月10日,金华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兰溪市纪委监委机关进行了巡察。2022年12月22日,金华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委反馈了巡察情况,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兰溪市纪委监委机关高度重视,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兰溪市纪委监委机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金华市委、兰溪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把握整改要求。成立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孙东成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整改期间各项工作,明确整改工作集中工作组成员及工作职责,具体负责完成整改工作的各项具体事务。加强与金华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组、联系监督检查室的沟通对接,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要求。强化委机关各室、各派驻机构之间的协作配合,确保整改工作迅速有效落实。

(二)细化分解问题,全面认领整改责任。推动形成分级负责、齐抓共推的工作合力,纪委书记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照巡察反馈问题,主动认领并承担责任,明确责任科室、完成时限及具体整改措施,实行“照单全收、对账销号”机制,以责任落实推动整改任务全面落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

(三)深化成果运用,全面健全长效机制。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将整改工作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同服务中心大局结合起来,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队伍建设、融入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排查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存在的其他风险隐患,以点带面、由“表”及“里”、举一反三,确保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同时要对已整改问题、需长期坚持问题以及制度执行情况等及时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再生,推动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巡察反馈后,对市委巡察组巡察期间移交的7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已办结7件,办结率为100%。截止目前,制定及修改完善制度10项,追缴资金1.28万元,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立案2件;组织处理1人;批评教育3人,书面检查1人。

一、关于“保障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还不够到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以访源治理推动涉纪信访就地化解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市纪委常委会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学习强调。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通过支部会议形式,对相关指示批示精神进行集中学习。根据委领导班子分工和联系乡镇制度,完善下访接访机制。召集全市乡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召开信访会商研判会,分析形势、部署要求。二是完成2022年度信访形势分析和越级访情况专题分析,建立重点人员库并逐一落实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和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双包案”机制,开展包案化解。三是制定《纪检监察农村信访举报沉浸式办信指南》,对信访举报工作流程、核查报告模板、检举控告处理质量评价、5个常见信访问题处理等进行了明确、规范。组织开展信访案卷交叉检查。四是对信访化解不力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进行集体约谈。柏社乡相关责任人受到处分。

(2)关于“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市纪委常委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等有关重要讲话精神,并研究部署了相关工作。下发通知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等有关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全市各单位“会前一刻钟”组织学习,并由各派驻组、乡镇(街道)纪(工)委、国企纪委对学习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总体情况良好。二是制定下发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问题线索备案审核机制,切实提高问题线索处置质量,提升日常监督质效。三是两次组织召开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听取交通、建设、水务等相关主管部门关于招投标领域问题线索整改情况的汇报。市建设局、市交投集团等部门已建立完善招投标全过程审查机制。走访市政管办、市交通局等主管监管部门,对问题线索整改情况以及建章立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召开工程渣土处置全产业链环节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推进会,就相关工作进行部署。走访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涉及渣土处置领域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形成《兰溪市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并推动渣土消纳场所正式投入运行。

(3)关于“做强兰溪特色廉洁文化品牌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在兰江清风公众号转发习近平总书记“用廉洁文化滋养身心”相关指示精神文章。以支部会、室务会等形式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相关内容,并结合兰溪实际推动本地廉洁文化建设。二是完成对乡镇(街道)廉洁地标的实地检查指导,并结合检查情况下发工作提醒单13份。联合宣传部下发文件,授予范院坞勤政廉政教育基地等5处场所为兰溪市第二批“一乡一品”廉洁文化教育基地。三是梳理“清风之旅”节点廉洁人物及故事,将其纳入“清风之旅”导游解说当中,增强“清风之旅”趣味性吸引力。指导城投集团建成全市首个廉洁文化主题公园“纪小兰·清风园”,构建本土廉洁文化展示窗口。四是指导文旅集团编排录制《李渔坝》并进行展播。编印完成廉洁文化年鉴300本。完成与市委党校的对接,将特色亮点做法纳入市委党校学习实践课程。

2. 关于“强化政治监督护航推动中心工作尚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监督质效提升还有空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每个牵头部门组建清廉单元建设工作专班,建立“委班子+派驻组+牵头部门”工作体系,以“一月一任务、一月一通报”为抓手推进清廉建设落实落细落地。二是聚焦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十战”“十工程”等中心工作,开展清单化、专班化、项目化专项督查,构建“一专项一委领导”领衔工作机制。各监督专班已构建“周例会、月通报、季总结”的问题进度分析、整改落实通报、经验做法提炼的监督闭环机制。三是清廉村居建设获评第三届“中国廉洁创新奖”特色创新项目、“巡回驻点”工作获评第三届“基层清廉建设(浙江)十大创新经验”创新奖,红狮集团、诸葛八卦村、女埠渡渎村、振兴小学、文旅集团获评省级清廉单元建设先进荣誉,14家单位获评金华市级清廉单元建设先进荣誉。

(2)关于“指导国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兰溪市市属国有企业整合提升工作方案,设立纪检监察审计部,增配5名纪检监察干部,聚焦主责主业,协助集团纪委书记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履行监督职责。开展国企中层选聘,选优配强纪检工作力量。二是对全市所有国企纪检机构人员聚焦主责主业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发现兰创集团纪委书记还牵头集团文明城市创建、数字化改革等其他工作,发现相关问题后立行立改,督促兰创集团调整班子成员分工,集团纪委书记已专门负责纪检工作,不再分管其他事务性工作。由国资办牵头实施国企整合提升改革工作,对各集团公司进行整合重组,再次明确集团纪委书记专门负责纪检工作,不再分管其他事务性工作。三是每月召开国企片区协作会,各国企纪委书记汇报本年度工作计划,重点针对问题线索发现和处置展开业务指导。已制订出台国企纪委办案流程操作指南。

(3)关于“紧盯民生领域开展监督效果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联合教育、卫健、民政、住建等10家职能部门,在全市开展相关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专项治理共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29个,发现并推动职能部门问题整改38个,公布成果2批次20项。推出“到一线去——群众利益无小事”特色栏目,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经验做法被浙江省纪委网站、中纪委华东之窗采用。二是将村级工程管理、村务管理等内容纳入基层“五整治五提升”专项行动治理内容,推动监管部门健全完善《关于进一步明确使用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财务管理模块进行报账的通知》《兰溪市基层招投标实务指导十条意见》等。对2020年以来经济合作社干部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分析,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三是聚焦干部队伍建设问题短板,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实施“1235”工程,配套形成《“十个一”审理业务能力提升计划》《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业务能力素质提升方案》等5个能力素质提升工作方案。2022年度共组织清廉讲坛8期,青年读书会12场,一月一测试10次,切实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全员集中培训,聚焦主责主业,开设8门精品业务课程,内容涉及信访举报、线索处置、监督检查等,实现纪检监察业务全覆盖,切实提升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综合素养。以片区为单位开展基层监督能力提升培训,围绕纪检监察法律法规、监督工作实务、案例剖析进行讲解,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进行交流分享,互促互帮,共同提升。制定兰溪市纪委监委《应知应会学习册》编印方案,包含政治理论学习、警示教育案例、纪检监察工作基本流程、重点难点问题和实践经验等。四是已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问责处置。

3. 关于“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监督体系还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室组地’联动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片区协作专题座谈会,各相关综合室和片区牵头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参加,对“室组地”联动监督机制开展专题研究,围绕如何加强“室组地”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的紧密度、有效性,细化“室组地”监督职责开展交流发言。结合座谈讨论情况,经征求意见,制定委机关、派驻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监督职责清单,并下发执行。二是结合省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印发《片区协作晾晒评比机制》。建立“室组地”片区协作晾晒评比机制,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信访工作、案件审理、数字化改革、信息调研、宣传报道和其他等八个方面,通过“比进度 比位次 比干劲”,实施季度晾晒,每季度评选1个“红旗片区”,分层分类评选“纪检之星”。三是2023年1月,结合省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统筹衔接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印发《协作片区“咬尾”交叉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建立协作片区“咬尾”交叉监督检查工作机制,通过每季开展交叉检查,重点围绕政治监督、日常监督、问题线索处置、信访处置化解、案件质量、自身建设、问题整改和其他等八个方面情况进行“大体检”,实现职责再强化、力量再融合、质效再提升。四是各片区均已召开一月份片区协作会,并进行经验交流和重点工作会商研判。

(2)关于“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前哨’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持续聚焦三年建设行动目标,积极推进标准型、示范性“两型”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建设,明确“三有三全”及“五好”建设目标和工作细则,有力推动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有效履职,实现基层监督方式、内容有指引不走偏。开展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两型”建设走访调研,立足工作落实,加强提级监督,发现问题40余个,下发工作提醒单16份,落实落细整改措施,倒逼各项制度载体落实到位。以片区为单位开展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轮训,整理编发培训手册4期,涵盖警示教育课、案例示范、村级规矩、村级监督实例等方面,提升监督协作能力。二是根据省纪委有关文件要求,常态化做好分片联系工作,明确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内部分工,加强对联系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驻站指导,每季开展驻站指导不少于1次。对乡镇(街道)纪(工)委“委员连站”责任分工情况进行摸排,督促乡镇(街道)做好驻站指导工作,每季度末月25日前报送驻站指导有关材料。三是已建立健全数字化改革专班,专班成员集中办公,全力攻坚数字化改革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指导工作,开展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廉情直报、监督一点通模块操作培训。

(3)关于“数字化改革和应用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已自主搭建并录入系统的预警模型共20个,产生红色预警1294条,查实率83.93%,转问题线索186条,党纪立案5人,留置1人。二是已创建浙政钉端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统计群(面向乡镇(街道)纪(工)委)、兰溪公权力监督平台答疑群(面向村社干部)。市级层面召开监督一点通2.0版视频培训会和基层公权力深化推进研讨会。镇街层面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自主开展多形式培训,包含线上线下集中培训、深入村社实地指导等。针对用印审批不及时问题开展两次专项治理,明确要求新增用印申请必须控制在2小时内完成审批流程,并由委领导约谈排名落后的6个乡镇(街道)纪(工)委以推动整改,截至2023年2月22日,兰溪市用印审批平均审批时长缩短13小时。针对数据录入质量不高,村干部重视不足,审批不及时问题共产生红色预警182条。三是坚持“一个中心,多点开花”推进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建设,共搭建模型20个。以科技惠企子场景为中心,搭建模型11个。外拓财政领域资金拨付子场景,搭建模型8个,搭建民政领域民政救助子场景模型1个。迭代优化模型质量,实现全省、全市模型推广。其中全省推广模型1个,金华市级推广模型1个。财政领域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违规发放模型获评县级最佳模型。四是结合村(社区)巡察、审计发现问题,运用大数据模型碰撞,总结提炼基层公权力领域区域性领域性问题12个,科技惠企领域4个,民政领域1个,财政领域2个,均已完成整改。已组织召开市纪委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培训会、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建设全员培训,多次召开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建模研讨会,利用室、组、局片区协作推动数据归集和监督模型搭建。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还有不足,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还有弱项”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督促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质效还不够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把廉情分析、“三重一大”决策、“一岗双责”等制度执行和廉政风险排查情况纳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表,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根据检查情况,由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审议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连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考核结果一并向市委报告。梳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靠后的3个党群部门、5个政府部门、3个乡镇(街道),将相关情况通报给联系市领导。二是下发《关于建立季度履行主体责任重点任务温馨提醒单机制的通知》,要求乡镇(街道)、市直单位部门层面建立提醒机制,要求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组、各国企纪委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三是通过温馨提醒单方式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靠后的单位通报给联系市领导,提醒市领导对上述单位负责人开展约谈提醒。分管委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四是国资办制定出台《兰溪市市属国有企业第三方服务采购指导意见(施行)》和《兰溪市市属国有企业融资管理操作规程》,兰溪市政管办联合兰溪市住建局制定出台《关于兰溪市招标代理机构“三色”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召开片区协作会,要求各国企纪委紧盯招投标、采购、融资等关键领域,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警示一片。

(2)关于“纠‘四风’树新风的长效机制还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关于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 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工作的实施方案》,推动纠治“四风”工作持续深化。二是紧盯元旦春节,组织开展“清风7号”和“清风8号”正风肃纪检查工作,持续释放严查“四风”问题强烈信号,筑牢廉洁“防火墙”。三是持续开展党员整治立规行动,下发《关于7起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强化震慑作用。四是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党员整治立规创优”工作专题约谈会。部分单位主要负责人逐个作表态发言。发送“季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温馨提醒单”,将党员违法问题突出的党组织情况呈送相关市领导,推动各单位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并压紧压实党员教育管理责任。

(3)关于“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梳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分工,制定兰溪市巡察整改责任分解清单,通过周一夜学组织各支部进行学习。二是制定《兰溪市委巡察整改质效评估实施办法(试行)》,部署开展2020年以来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检查工作。三是对个别虚假整改问题进行调查,对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问责处置。

2. 关于“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还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精准把握‘四种形态’尚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纪检组把“学习记录简单”作为线索处置情况,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岗位调整。二是通过周一夜学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等文件制度,并利用清廉讲坛等形式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三是完成问题线索回头看监督检查,发现问题39个,已落实整改。2023年以来督促片区为单位组织线下基层问题线索汇报会商1期,委机关开展集体会商10次。组织问题线索专题汇报会商会1次。四是深化派驻机构改革,针对改革后综合派驻机构授权监督单位增多、监督对象增多、监督要求提高特点,构建以十张清单为方式、巡回驻点监督为载体的深度监督模式,提升派驻机构问题线索发现能力。结合有关文件和片区座谈会意见,制定派驻机构监督职责清单,明确派驻机构职能职责。

(2)关于“开展同级监督和指导下级纪委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处置了结工作意见》,加强问题线索的精准处置,定期组织召开同级党委管理干部重点问题线索进展汇报会。建立同级党委管理干部重点问题线索台账,每周更新各纪检室核查进展情况。组织问题线索专题汇报会商会。二是已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相关人员完成处理。三是已完成问题线索排查“回头看”监督检查,分四个阶段对2022年问题线索进行全面复查。发现问题39个,已全部落实整改。四是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情况作为乡镇(街道)纪(工)委监督责任考核重点内容,并已完成派驻和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量化考核考评工作。下发通知要求全市乡镇(街道)纪(工)委执行权力运行纠偏机制,要求规范行使权力。

(3)关于“机关自身建设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办公室室务会,进一步学习强调办文办会等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已对现有市纪委常委会上会材料、会议记录进行整理存档。二是对出现的文件材料差错问题进行复盘核查,相关责任人已在办公室室务会上作书面检查。三是对2022年案卷进行交叉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

3. 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公务接待及培训费用支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2017年度至2021年度公务接待费、培训费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12个,整改完成12个。二是通过支部会议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食堂开支标准及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兰溪市财政局转发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级机关会议费培训费有关规矩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制度。三是将公务接待审批制度纳入内控制度,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审批、报销制度,对于未履行审批程序,报销票据不全的公务接待不予报销,对于符合规范的公务接待及时报销。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关于“活动费用支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自查,并就无参加人员名单附件的问题完成整改。二是召开机关党委会和党支部学习会对《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进行学习,强化规范意识。三是对党建活动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发现问题2个,完成整改2个。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4. 关于“执行政府采购和财务管理制度还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政府采购实施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2017年度至2021年度政府采购情况开展自查,并进一步修改完善《财务审批制度》。二是通过周一夜学、室务会学习等形式,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强化对政府采购、财务审批等制度的学习培训。三是已将政府采购方式选择等内容纳入内控制度。巡察反馈后各项采购均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2017年-2022年夜餐补贴发放情况进行自查,发现并整改问题3个。二是制定出台《老干部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强化老干部活动经费监管。三是完成重复拨付款项问题整改。四是完成对固定资产开展清点盘查,对新增固定资产及时入账。五是组织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对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专题学习。六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还不够深入,机关党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工作还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机关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党建与业务融合相关工作。印发《2023年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党建工作要点》。二是组织机关各党支部相继召开支部研讨会,对“学用脱节”问题进行了讨论,为后续的党支部活动指明了方向。三是已选派4名年轻党员干部参与重大案件查处,选派5名年轻党员干部参与专项监督检查,切实增强了党建与业务的良性互动。

(2)关于“党建工作力量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明确支部书记由科室主任担任,并根据任职要求于2月21日、22日进行了党支部届中调整。二是机关各党支部书记及党支部委员签订责令状,要求严格落实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工作职责。三是利用周一夜学、清廉讲坛等载体,常态化开展支部党员思想教育,确保从严从实锻造过硬党员队伍。通过周一夜学,各支部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廉洁文化滋养身心”相关精神。

(3)关于“‘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召集相关人员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文件进行学习培训,为党务工作者充电赋能。二是通过下发2023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的形式,督促各党支部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高质量开好支委会和组织生活会。三是对各党支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抽查,并将发现的问题纳入内部立体监督通报范围。

下一步,兰溪市纪委监委机关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上级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着力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同时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作风,持续推进巡察整改成果巩固提升。下一步,兰溪市纪委监委机关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深化成果运用,做到“当下改”的不反弹、“长久立”的立规范,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凝心聚力推动纪检监察事业实现新发展。

(一)力度不减抓好后续工作落实。在完成当前整改任务的基础上,持续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落地,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建立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加强后续跟踪问效,确保问题“不反弹”,对整改工作不力、敷衍应付等情况及时纠正。对已经完成整改但容易复发的问题,及时部署“回头看”,定期开展自查自纠,不断巩固整改成效。

(二)劲头不松抓好工作效能提升。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查摆纪检监察工作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刀刃向内严管理,多管齐下强作风,在优化工作流程、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持续抓好提升。各委班子成员、各责任科室要密切协作配合,强化责任担当,共同提升工作质效。

(三)标准不变抓好长效机制健全。对于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机制,坚决抓好贯彻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杜绝象征性执行、选择性执行等情况,同时要与时俱进,根据最新政策要求及时修订制度机制,真正发挥制度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的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9-88899807,邮箱lxsjwbgs@163.com。

中共兰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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