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消防队”采购物资?千万别轻信!
发布时间: 2023-03-02 16:39

近日,兰溪连续发生两起骗子冒充消防队采购物资的案件。2月19日上午,兰溪市公安局香溪派出所接到辖区某药店店主王女士报警,称被“消防队”骗了10000元。

不久前,王女士接到一个陌生来电,对方声称是“消防队工作人员小张”,因单位要举办消防演习,需要采购药品。王女士没有多想,与“小张”添加了微信好友。双方在微信中谈好采购药品的种类、数量和价格,并约定时间进行当面交易。

可等到约定时间,“小张”并没有现身,而是给王女士打了个电话,称有紧急会议走不开,需要过几个小时再来,让王女士趁这段时间,再帮忙采购一批矿泉水、零食等物资。经过“小张”的再三请求,王女士同意了。由于没有采购渠道,她便添加了“小张”推荐的“某副食店老板”微信。

王女士向该“副食店老板”订购了总价为34500元的自热米饭,付了10000元定金,并把票据发给“小张”。“小张”却表示该票据未按要求备注,需要重新开票。

王女士继而又联系“副食店老板”重新开票,对方说要把尾款付清,并且全部转到另一个指定账户才行。王女士心里起了疑,这才反应过来可能被骗了。

另一起诈骗案件发生在2月14日,经营建材生意的赵先生在当天下午接到了“某消防队工作人员小李”的电话,称想在他这儿买一批水泥、沙子。

商议过程中,“小李”表示要再加购指定品牌油漆40桶,并表示他认识一个人专门卖这种油漆,将微信号推给了赵先生。于是,第二天赵先生向对方订购了总价72000元的40桶油漆,将钱款全部付清,同时将物资送到了消防队。消防队却说根本没有向他采购过,也没有“小李”这个人,赵先生才发现被骗了。

警方提醒,凡出现以消防部门名义向社会单位或个人开展以消防安全培训之名推销或采购消防产品或其他商业服务的行为,都属于诈骗行为。消防部门有明确的采购规章制度和流程,不会以任何名义要求群众垫资采购,请广大市民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如有需要,可向消防部门核实、确认,或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