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810026070095/2023-101443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通知
关于公布兰溪市建安价和房屋重置价的通知
兰溪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兰城改办〔2023〕1号
2023-03-10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 2023-03-17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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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机关各部门: 为了规范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2015)等有关规定,经具备相关资质的评估机构测算,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将调整后的兰溪市建安价和房屋重置价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一、建安价由建筑工程造价,水电、消防、弱电、强电、智能化安装工程造价,电梯设备造价等组成,城中村建安价2000元/㎡,其他建安价1330元/㎡。 二、房屋重置价 房屋重置价=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小区内配套设施费。 房屋结构 钢混 混合 等级用途 一等 二等 三等 四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城镇商业、住宅、办公 2828 2389 1901 1537 1790 1507 1275 其他 2451 2012 1524 1160 1413 1130 898 房屋结构 砖木 其它 钢、钢混 等级用途 一等 二等 三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一等 二等 不分用途 925 650 540 444 336 196 913 765 本标准自2023年5月1日起实施,《关于公布兰溪市2016年城中村改造模拟市场价、建安价和房屋重置价的通知》(兰城改﹝2016﹞1号)同时废止。本标准实施前已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搬迁公告等启动公告的项目按原标准执行。 兰溪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