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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务-
其他
兰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企业预算管理制度
供销社
兰供销5号
2022-11-24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 2023-02-28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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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社有企业的财务预算管理,根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供销合作社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0]82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社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预算编制原则 预算编制要本着“量力而行、确保重点、厉行节约、注重绩效”的原则,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二、预算编制要求 (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过“紧日子”思想,牢固树立节俭意识,从严从紧编制预算;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落实联合社重大决策部署,保障重大项目的实施。 (二)科学精准,强化执行。强化“以收定支”原则,落实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合理编制预算支出;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 三、预算编制范围 全资及控股企业。 四、预算编制方法 (一)收入预算的编制。收入预算的编制应遵循合法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的要求,主要内容包括:承租款收入、资产盘活净收入、担保费收入等。 (二)支出预算的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要本着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项目经费按财力可能和轻重缓急的原则编制,主要内容包括:职工工资福利、工会费、业务招待费、税费等。 五、预算编制程序 (一)各企业根据联合社的要求编制年度收支预算表(详见附件),把次年预算方案于当年12月31日前报联合社财务审计科。 (二)联合社财务审计科审核各企业的预算方案,并将初步审核意见下达各企业,各企业据此修改预算。 (三)各企业将修改完善后的预算方案报联合社党委会批准。 六、有关要求 各企业在保持资金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实行财务统一核算。联合社财务审计科要加强对企业财务管理及预算执行的指导,督促企业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审批程序,合理使用资金,促进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