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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2023年单位预算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02-28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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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2023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规划政策,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监督实施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和生态环境技术规范。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市较大及以上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生态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组织国家、省、市污染减排目标的落实。根据国家、省、市核定的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相关政策,监督、核查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的组织协调工作。
4、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全市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组织协调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按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5、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开展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6、负责辐射环境安全监督和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对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以及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进行监管。
7、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开展有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按国家和省、市规定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指导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8、负责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化工作。监督执行国家、省、市颁布的各类环境标准,监督实施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环境信息和环境质量状况公报。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信息化工作。
9、牵头组织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和整改工作。组织协调上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和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整改进展情况开展督查。
10、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组织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1、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项目。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
12、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初步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投资项目组织实施、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完成市委、市政府和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
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强化统一监管。牵头协调美丽兰溪建设,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持久战。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深化拓展“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大数据应用,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协同平台建设,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宣教科、生态科、行政审批科、环境管理科。
二、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3084.60万元。
(二)关于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2023年收入预算3084.6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23.9万元,下降6.77%,主要是项目经费减少。
其中:上年结转1126.80万元,占36.5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57.81万元,占63.47%。
(三)关于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2023年支出预算3084.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23.9万元,下降6.77%,主要是项目经费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5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826.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3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051.53万元,占34.09%;日常公用支出85.56万元,占2.77 %;项目支出1947.52万元,占63.14%。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84.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84.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5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826.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35万元。
(五)关于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84.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23.9万元,下降6.77%,主要是项目经费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24万元,占4.09%;卫生健康支出38.59万元,占1.25%;节能环保支出2826.42万元,占91.63%;住房保障支出93.35万元,占3.03%。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6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0.1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2.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1.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8.4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金。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事务10.1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金。
(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878.9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506.07万元,主要用于乡镇空气自动站运维费及浙道路扬尘监测等项目。
(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107.75万元,主要用于水环境监测服务和流域水质生态补偿。
(1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土壤(项)200万元,主要兰溪市耕地污染源解析项目。
(1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141.5万元,主要用于污染防治支出,包括第三方服务费、环境影响技术评估费等。
(1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61.4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察设备、服装、有奖举报等费用。
(13)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930.8万元,主要用于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等。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93.3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37.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51.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85.56万元,主要包括: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7.48万元,下降83.76%,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0%。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9.44%。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餐费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近两年均未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13万元,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派驻公务车经费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5.5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06万元,下降3.45%。主要是预算安排口径有所差异。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0.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24.39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本级)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台(套)。
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其他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47.52万元,一级项目2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金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事务反映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金支出。
19.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环保部门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等方面的支出。
2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环保部门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治理、饮用水源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土壤(项),反映政府在土壤污染调查、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2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2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反映环保部门监督检查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情况的支出,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支出,环境行政稽查支出,执法装备支出,排污费申报、征收与使用管理支出,环境问题举报、环境纠纷调查处理支出,突发性污染事故预防、应急处置等支出。
25.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