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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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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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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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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2-23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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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7日,兰溪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订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发展预期,加强各类政策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1月17日,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浙政发〔2023〕2号)即“8+4”综合性政策。2月5日,金华市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金政发〔2023〕6号),并明确要求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订本地政策承接落实方案,细化出台地方配套政策。

二、总体考虑

政策制订总体把握四个方面要求:

一是全面承接落实。对标省、金华市综合性政策的主体框架,遵循“全面承接、应出尽出”原则,充分延续迭代我市稳进提质6轮政策优秀成果,确保系统性、全方位做好省“一揽子”政策承接落地,做到全面覆盖、细化优化、配套落实。

二是服务战略落地。围绕兰溪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出的“奋力打造新时代典型工业城市”决定,立足我市基础禀赋,致力实施“1458”发展战略体系,强化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政策支撑。

三是注重协调协同。为全力争取上级政策支持,我市专门形成了《全力对接争取“8+4”政策支持工作方案》,建立会商推进机制、信息通报机制、部门协作机制。

四是突出精准高效。贯彻“项目为王”理念,聚焦重大项目要素保障,着力夯实“有效投资”稳进提质“压舱石”作用;围绕人才第一资源、科技创新首位战略,补短板强弱项,着力强化引领高质量发展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坚持需求导向,瞄准微观主体和民生保障,针对“急难愁盼”问题加强扶持,切实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主要内容

包括8个重点领域政策包、55条政策措施。

一是扩大有效投资政策包。包括加强资金要素保障;加强重大项目土地保障;加强用能要素保障;着力推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投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5条政策措施。

二是科技创新政策包。包括提升金融服务科技创新能力;实施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育政策;支持研发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开展原创性引领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落实科技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实施企业研发投入奖补政策;实施海外与外资研发机构激励政策;实施双创载体激励政策;支持科技企业做大做强等9条政策措施。

三是“3+3+X”产业集群培育政策包。包括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强化政府产业基金引导;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土地要素供给力度;加大制造业人才培育招引力度;加大特色产业集群创建等6条政策措施。

四是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包。包括打造高能级服务业平台;支持培育服务业骨干企业;强化服务业高端人才支撑;支持信息服务业稳进提质;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项目;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鼓励服务业小升规、下升上;推动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等9条政策措施。

五是国际陆港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政策包。包括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加快物流业高质量发展;优化交通项目前期工作程序;持续落实交通物流助企政策;便利货运车船通行;便利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优化农村道路改造提升用地管理等7条政策措施。

六是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政策包。包括持续释放传统消费潜力;培育发展一批消费新场景;加大外贸支持力度;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持续开展招大引强等5条政策措施。

七是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政策包。包括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深化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高质量完成“万亩新增耕地”任务;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强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支持科技强农、机械强农;持续推进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推动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9条政策措施。

八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包。包括支持推进“劳有所得”;支持推进“幼有善育”“学有优教”;支持推进“病有良医”;支持推进“住有宜居”;支持推进“弱有众扶”“老有康养”等5条政策措施。

各项政策措施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3年全年实施有效。

下步将按照“1+N”框架(“1”即综合性政策,“N”即由部门细化制定的一批配套政策),加强系统谋划、综合集成,加快构建形成“8+4”政策体系,推动若干政策措施精准滴灌、直达快享,确保基层有感、群众获益、企业得利。

四、适用范围

兰溪市行政区域范围。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兰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潘韦杰

联系电话:0579—89029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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