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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全力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浙江出台“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2-22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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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浙江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和广大企业更好理解,现就《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实施方案》制定背景   

服务业已经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力产业”,占全省50%以上的经济总量、60%以上的税收、70%以上的外资,80%左右的市场主体,关系着我省1900万人就业,是稳经济、促转型、保就业、惠民生的主阵地。随着疫情形势好转,服务业有望迎来加快复苏的窗口期;为进一步增强我省服务业发展内生动力,破解新时期服务业发展的短板问题,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强化政策支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01   

主要目标   

围绕平台、企业、项目、人才,提出了四个方面的主要目标:   

一是建成100个数字赋能、特色鲜明、业态高端、能级突出的服务业重点平台,全省创新发展区总营业收入规模达到60000亿元,区内规上服务业企业营收增速高于全省面上1个百分点,实现税收超3000亿元。   二是打造1000家左右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示范引领作用突出的服务业领军企业、10家千亿级旗舰企业、200家以上百亿级龙头企业,全省新增规上服务业企业超4000家。   

三是实施1000个左右战略导向鲜明、业态模式先进、示范引领突出的服务业重大项目,总投资超1万亿元,服务业投资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不低于2/3。   

四是培育万名急需紧缺、技能高超、贡献突出的现代服务业人才,包括1000名以上高端人才、10000名左右新生代企业家和10万名高素质技术人才,开展从业人员培训200万人次。   

02   

重点任务   

重点实施13项任务:   

一是在打造百个重点服务业平台方面,推进提升重点行业平台能级、建设百个服务业创新发展区、择优打造高能级创新发展区等3项任务。   

二是在培育千家高水平领军企业方面,推进打造具有全球资源整合力的千亿级旗舰企业、建设具有行业创新引领力的百亿级龙头企业、培育在细分领域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专精特新企业、构造 “浙江服务”品牌矩阵等4项任务。   

三是在推进万亿级服务业重大项目方面,推进实施一批战略支撑型项目、一批产业赋能型项目、一批生活美好型项目等3项任务。   

四是在构建万名服务业高端人才方面,推进引进培育千名服务业领军人才、培育万名新生代浙江企业家、培养万名紧缺高技能人才等3项任务。   

保障措施   

为确保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百千万”工程顺利实施,加大五个方面的政策保障举措力度: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省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开展跟踪监测、综合评价、动态调整等。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服务业整体面上的平台打造、企业培育和项目推进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的平台筛选、企业推荐、项目报送、人才培育引进等工作。各级政府要压实落实主体责任,制定相应工作推进方案,明确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和评价体系。   

二是加强服务支持。分行业、分层级建立并维护重点服务企业培育清单、重大项目实施情况清单和服务业紧缺领军人才清单,完善清单网上直报系统和动态管理台账,强化信息共享、数据分析和质量评估,并建立动态调整、梯队替补机制。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紧缺领军人才联系机制,及时做好服务支持工作。    

三是加强财政金融保障。依法合规、用足用好各类财政专项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性金融工具等,重点支持创新发展区建设,对首次创建成功的创新发展区以及营收规模、综合评价等居前的高能级创新发展区予以奖励。优先推荐创新发展区内企业申报国家服务业专项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应服务业特点的融资产品和服务,引导银行资金、保险资金、创投基金等各类金融资本参与创新发展区建设。支持服务业领军企业申报各类政府产业基金、创新基金以及重大科技专项。    

四是加强土地要素保障。优先保障高能级服务业平台和重大服务业项目的用地需求,各地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中,合理安排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建设用地。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业重大项目优先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按规定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指标保障范围。   

五是加强评价通报。由省工作专班牵头开展工作进度评价,对工作推进成效显著的地方和部门给予褒扬激励,对于进度缓慢的予以亮灯督促。引导媒体做好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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