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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思路
市财政局
2023-02-21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02-21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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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年工作总结
2022年,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及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要求,积极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大局,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兰溪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稳字当头,以积极的财政政策稳经济运行
一是担当作为守住“三保”底线。4月开始谋划全年保“三保”工作,提前采取支出管控并制订相关应急预案,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争取省级调度款37.2亿元,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未发生系统风险。二是科学有序增收节支。促进收入可持续增长,把握好组织收入的力度和节奏;加强支出管理,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统筹好年度间财政收入的均衡和稳定。三是统筹协调向上争取。密切关注上级政策导向,分批召开部门单位座谈会,合力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全年共到位政府债券、直达资金及其他各类专项补助等54.8亿元。
(二)坚持稳中有进,在稳运行中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助力打造创新策源地。持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支持企业科技研发和应用,引导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全年财政科技支出6317万元,增长16.2%,强化对源头创新的支持。二是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按照“第一时间+顶格优惠”的原则,认真落实大力度减税降费政策,及早惠及广大市场主体。落实新增减税降费政策20亿元。三是及时兑现涉企奖励政策。第一时间兑现奖补资金5.4亿元,支持智能制造、数字经济、招商引资、外贸发展等项目。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截至年底,中小企业采购额达到2.2亿元,占比98%。四是发挥专项债券杠杆作用。本年度我们积极向上争取专项债项目10个14.8亿元,其中新增列入计划项目9个、14.7亿元,为我市专项债券工作开展以来最佳争取成绩。
(三)坚持主动作为,积极投身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一是足额保障社会民生。全年共安排民生支出56.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4%,推进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严格落实直达资金机制,及时分配和拨付资金,高效推动惠企利民。二是织密织牢民生防护网。全年共安排4.6亿元用于支持5万管核酸检测基地建设、大规模核酸检测、防疫物资供应、隔离场所设置等,探索构建健全基层医疗设施服务。三是积极助推乡村振兴。积极与省财政厅沟通对接,找准共同富裕场景下的财政“小切口”。安排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资金1亿元,及时足额兑现耕地地力补贴等直补资金,发挥资金保障职能,支持增强村集体经济造血能力。
(四)坚持唯实惟先,着力提升财政运行和管理水平
一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加大考核权重,督促落实事前绩效评估。着力提升绩效评价质效,进一步推行项目总支出评价,优化绩效抽评指标体系,组织开展财政扶持政策等重点评价监督检查。强化激励约束机制,首次将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表彰项目,绩效管理结果纳入政务督查通报内容。二是持续提高资金执行效率。建立完善资金执行率通报机制,通报范围由直达资金、债券资金覆盖至所有专项补助,进一步筑牢预算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三是注重全市财会人员队伍建设。集中举办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业务培训班,以提高财会人员能力素质为抓手,重构行政事业单位财会管理新格局。
(五)坚持整体智治,落实落细数字化改革标志性成果
一是巩固使用“一个门户、四个系统”。吃准吃透数字化改革的核心内涵、目标任务和路径方法,全部门覆盖、全层级贯通、全周期掌控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二是迭代升级现有应用。持续推进“浙里报账”、票据“无纸化”等重大应用场景建设,优化审批流程,以数字化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活动,助力我市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三是多渠道保障资金安全。依托“政采云”平台,使用公款竞争性存放网上招标平台,本年度举办2期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投标,涉及资金40.4亿元。
(六)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各类财政风险
一是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根据隐性债务八年化债计划,坚持“开前门、堵后门”,对新增隐性债务“零容忍”,积极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二是防范化解社保基金风险。定期开展基金运行分析研判和风险预测,及时足额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地方负担6.79亿元,力争省级财政倾斜帮扶,保障基金平稳运行。三是防范乡镇财政管理风险。充分发挥“技防”作用,对乡镇财政强基行动落实情况、全面推进和落实“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一卡通”建设等情况进行交叉核查。同时开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和绩效考核“回头看”,主动作为查找基层财政管理工作中的短板,夯实基层管理基础。
(七)坚持统筹资源,纵深推进国资国企工作
一是全面深化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确定“标准型”清廉国企创建单位18家、“示范型”清廉国企创建单位7家。配套完成国企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国企专职监事制度。二是支持国企做大资产拓展业务。截止年底国企总资产达到1068亿元,比年初增加了248亿元。同时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各国企分别新增10个可持续发展业务,对11家下属公司实行混改。“多测合一”改革案例被评为省国资国企“一件事”优秀改革实践案例。三是切实落实国企及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金减免工作。本年度共减免租金2304万元,惠及1064户。四是继续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利用“资产云2.0”平台,实时监控国有资产管理,将行政事业性闲置、出租房地产划转至国企管理,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五是优化国企人才队伍建设。完成2022年国企一般工作人员招聘计划,阳光招录紧缺和一般人才73人。开展国企中高层以上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国企管理水平。
二、2023年工作计划
(一)攻坚克难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一是将税源培育摆在首位。聚焦长远推进招商引资,扶持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优化营商环境,继续培育欣旺达等一批新兴企业。同时注重存量产业转型升级,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深入调研分析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成本效益情况,整体提升税源管理服务水平。二是科学有序利用国有资源。统筹盘活低效土地,着力增加资源性收入,精准把握收益入库节奏,最大程度发挥国有资源效益,以有效缓解收支矛盾,缩减收支缺口。三是凝聚组织收入合力。加强纵向沟通,将向上争取要素赛道作为主战场;强化横向协同,定期召开收入联席会议,持续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财税改革动向,合理把握组织收入节奏。四是预算安排有保有压。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合理安排支出盘子,集中财力办大事、要事。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和非刚性、非重点支出,提升财政支出绩效,为兰溪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二)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取得新成效
一是落实科技投入大力保障工作。财政科技投入增长15%以上,助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政策导向,支持延伸产业链,推动锂电池、新能源交通装备等新兴产业发展。二是继续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以各项政策为抓手,为企业减免税费16亿元以上,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以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建立优质企业培育库,全力做好财政要素保障。三是提升涉企政策精准性。对阶段性重点扶持政策、新调整政策、社会热点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强化结果运用;深化事前绩效评估,对拟新增或调整的政策作充分论证,确保政策效果;健全完善政策有机更新和退出机制,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全年安排涉企奖补资金5亿元。四是用足用好地方政府债券。在统筹我市实际财力的基础上,科学争取专项债券项目;切实根据政府年度工作,聚焦重点领域;会同相关部门扎实开展专项债券项目储备行动,加强项目库建设,提前完成项目前期谋划,真正实现“项目等资金”。
(三)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迈出新步伐
一是推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严格落实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加大学校运转保障。继续落实好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待遇不低于公务员政策。二是保障改善民生取得新成绩。落实城乡居民“三免三惠”健康行动实施方案,规范统一医疗保障政策。支持乡镇敬老院建设,提高低保户、特困家庭和低保边缘户生活保障水平。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持续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低保补助标准等民生领域提标工作以及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及急诊大楼建设工程、北部医院建设项目落地。三是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拓宽乡村振兴资金来源。推进农业“双强”行动,建立健全农业生产种质资源保护,农业科技创新突破等政策保障体系。强化产业导向,加力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继续支持杨梅、枇杷、兰江蟹等特色农业发展,积极促进农民增收。
(四)财政体制管理迈上新台阶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以及零基预算改革,强化预算全流程管理,优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运行,增强预算约束力和透明度。认真落实直达资金的相关机制,按月通报资金执行情况。指导督促部门规范会计核算工作,夯实政府财务报告和部门决算编制基础。二是开展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健全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强化必要性、经济性、可行性论证,充分评估财政可承受能力,严把项目入口关。前移监管环节,推进事中纠错、纠偏,协同相关部门有效提升绩效监督效能。进一步构建部门整体绩效预算基本框架,形成以预算管理为主线、部门职责为依据,反映部门预算管理水平和核心业务产出效果的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指标体系,推进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全方位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三是加强财会人员队伍建设。开展行业内专项监督检查,完成兰溪市乡镇内部控制指引建设,开展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以评促建。同时开展区域内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对我市会计人员单一管理模式向“单位+人员”双维管理模式转变,多渠道宣传发动,发展壮大地方财会人员专业队伍。
(五)财政数字化改革实现新突破
一是坚持整体智治高效协同。坚持按照“领跑全省、领先全国、整治智治、高效协同”的目标,以及省财政厅制定的“一个门户、四个系统”的财政数字化改革中完善应用推进使用,持续做好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浙里报账”等应用的优化与业务有机融合。二是用实用好移动办公系统。探索线上应用开发系统,对标省市级数字化改革最佳应用,以服务工作、优化流程为导向,数字赋能促进新时代下财政新业态新模式的典型平台。三是探索软件资产管理新模式。出台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软件资产管理办法,落实数字化改革体系化规范化建设要求,推进软件资产共建共享共用,组织各行政事业单位对软件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提高软件资产使用绩效。
(六)财政风险防控开创新局面
一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紧盯全市隐性债务化债计划,坚持通过“真金白银”“核销”等途径,推动土地、砂石、旅游等资源统筹整合化解存量债务。严格执行“三个不得立项”,强化源头管控。同时,建立政府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实现“借、用、管、还”相统一。二是防范化解社保风险。结合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被征地农民参保规范工作,进一步规范基金征缴和支出管理,拓宽资金筹措渠道,不断提升基金自求平衡能力。迭代升级社保基金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社保基金收支测算,构建多层次风险防范机制,保证基金平稳可持续运行。三是防范化解“三保”风险。合理安排支出盘子,逐项足额编制“三保”支出预算,始终将“三保”支出摆在最先支出序列,加强财政收支节点管理,及时全面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确保全市运行平稳。四是防范化解乡镇财政风险。系统重构乡镇财政管理体系,持续推进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强化乡镇街道内部控制管理。同时开展乡镇主要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财经管理知识业务培训,财政、审计多方联动加强乡镇财政资金安全检查,推动优化乡镇财政队伍建设,提升乡镇内部管理水平。
(七)助推国资国企改革新气象
一是继续做强做大国有资产。进一步做大资产规模,优化资产结构。加快国企发债工作,切实增强国企筹资运营能力。到2023年底,力争全市国企资产总额突破1100亿元。二是深化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完成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引导国企拓展经营渠道,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协作,吸引优质民间资本,增强企业发展动能,2023年度各国企分别新增2个可持续发展业务,至少对1家下属公司实行混改。三是健全强化国企人员队伍建设。开展2022年度国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国企目标责任制考核,以评促进。同时国企职工“阳光招聘”,从党建、廉政、业务等方面提升员工整体素质,并指导集团公司开展内部全员培训。打造优化专业化人才队伍。四是强化国企业务监管。充分发挥专职监事作用,重点对“三重一大”事项开展监督。组织推进国企重点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检查工作。建立健全年报审计及阶段性工作上报制度。五是深入打造清廉国企品牌。坚持党建引领,切实发挥清廉国企样本引领示范作用,继续做好示范型清廉国企培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