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81734509041E/2023-109911
关于2023年度设施农业验收结果的公示
市农业农村局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12-06 16:33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根据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溪市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政策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兰政办发[2012]163号)和《关于清理调整财政支农惠农政策的通知》(兰政办发〔2015〕97号),兰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兰溪市扶持设施农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兰农业农村〔2021〕69号)等文件精神,我市2023年设施农业验收工作已完成,现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一、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发展现代农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二、反映问题要有事实根据,不得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2023年12月6日到12月10日止。
四、联系单位:兰溪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李强,联系电话:0579-88899767
地址:兰溪市横山路505号;邮编321100
附件:兰溪市2023年设施农业发展项目验收结果公示表.docx
兰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