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26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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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人民政府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预留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并调整部分专项债券额度的通知》(浙财债〔2023〕16号)精神,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72000万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务72000万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浙江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规定,编制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如下:
一、新增债务预算调整方案
拟调增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72000万元,相应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2000万元(“229040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72000万元),收支平衡。
二、分配方案
新增专项债券72000万元,列“229040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
具体用于云山街道土地综合整治项目8000万元、兰溪市民文化中心(文化馆)改扩建工程项目2000万元、兰溪市兰花幼儿园新建项目1000万元、兰溪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及急诊大楼建设工程18000万元、兰溪市北部医院建设项目12000万元、兰溪市永昌街道第二公办园新建项目2000万元、金建高铁兰溪东站枢纽工程29000万元。
以上内容,请予审议。
附件:
1.兰溪市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情况表
2.兰溪市2023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资金安排表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1
兰溪市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地区 | 本级 |
一、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 754200 | 754200 |
其中: 一般债务限额 | 181700 | 181700 |
专项债务限额 | 572500 | 572500 |
二、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 | 72000 | 72000 |
其中: 一般债务限额 | 0 | 0 |
专项债务限额 | 72000 | 72000 |
附件2
兰溪市2023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
限额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债券性质 | 项目类型 | 安排债券规模 |
1 | 专项债券 | 农林水利建设 | 8000 |
2 | 专项债券 | 医疗卫生 | 30000 |
3 | 专项债券 | 教育 | 3000 |
4 | 专项债券 | 文化 | 2000 |
5 | 专项债券 | 交通基础设施 | 29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