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15 11:41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为了树立教师良好的形象,规范教育教学管理行为,切实提高全体教师为学生及家长服务的意识和质量,争创人民群众最满意学校,不断提升学校的美誉度和知名度,特制定教师工作行为规范。
一、师德规范
1.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工作,因材施教,满腔热情地做好学生的辅导工作,使学生会学、乐学,不得从事有偿家教。
3.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学生摊派、收受财物;不得向学生及家长强行推销未经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审定的课外读物、辅导资料和音像制品;反对利用学生进行促销及其它商业性活动,不得利用学生家长的关系谋取私利。
4.要尊重理解家长,坚持家访制度。每学年对本班每位学生至少家访一次,可以分散在每月当中进行。(认真做好新生家访,插班生家访,新接班家访工作)
5.参加学历进修的教职工要执行《兰溪市内部人事管理规定》中的各项制度,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当工学出现矛盾时,应坚持以学校工作为重的原则。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教师学习制度》中各项规定。
6.坚持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不断提高个人修养,做精神文明建设的楷模和使者。
二、礼仪规范
1.每周一升旗仪式,准时到场,队伍整齐,服装整洁,脱帽行注目礼,与学生一起高唱国歌,歌词准确,精神饱满。国旗下讲话时班主任可以走动管理,其他教师在指定位置列队参加升旗仪式,不随意走动和交谈。
2.注意仪表,衣着大方,打扮得体,讲究场合,不穿背心、拖鞋上班,不浓妆艳抹,但提倡淡妆。
3.与人交往,注意礼节。使用普通话,常用礼貌用语。上下班应主动与同事微笑打招呼或亲切道别,当学生主动问好或再见时,教师要亲切回礼。
4.家长或上级领导、外校老师来校要主动打招呼。如在办公室要主动起立问好,并认真回答有关人员的询问,客人离去时,应起身相送,亲切道别。
5.开大会或听讲座时准时到会,安静听讲,认真作笔记,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发言大方有礼,并能适时适度鼓掌致意。公共场合,不大声喧哗,不乱丢乱吐,争做文明楷模。
三、出勤规范
(一)上下班制度
1.教职工上下班按学校作息时间实行坐班制。教职工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校上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凡上班时间外出的教职工,无论公事或私事都必须在传达室“外出登记本”和年级组值日本上登记,并扼要写明外出原因。
2.全体教职工应准时认真参加各类会议和活动(含校本培训和教研活动等)。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请假。
3.事前未办好请假手续,不来上班按旷工处理。
(二)请假制度
1.公出
(1)教职工公事外出,须凭有关部门的相关通知,经校区负责人批示同意后,由本人安排好工作教导处备案后,方可外出。
(2)不得以办公事之名义,外出办私事。
2.事假
(1)原则上工作期间一般不请事假。个别若有特殊原因需请事假者,必须从严办理审批手续。
(2)本人请事假1天以上,应事先写好请假条,由分管校长批准并报校长,安排好本职工作后才能离校。
(3)教职工临时有急事需出校办私事,在早晨按时上班且不牵涉课务,时间又在2小时以内的前提下,可以向年级组长请假。外出原因和时间登记在零星假登记本上。
(4)考勤奖金扣发按照学校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3.病假
(1)教职工有病应请假休息。请病假应持有医院的建休证明(急诊除外,事后补假),办好下列手续,方可请假。
(2)由本人写好书面请假条(须注明病因、请假时间),并附特约医院建休证明,交分管校区负责人审批并报校长。学校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同意请假及请假时间。
(3)经校长室批准,交教发中心备案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请假。
(4)有医院建休证明,而坚持上班,又能完成本职工作的教职工,经分管校长批准,在病假期间可适当延迟上班或提前下班,不作病假论,但每天不超过一小时,连续不超过一个月。
(5)长病假及其他有关事项按兰溪市教育局有关《规定》办理。
(6)教职工上班时间外出看病,半天以内不牵涉课务的,向年级组长请假,原则上不能自行调课,如需调课的,必须经教导处同意,作书面备案。
4.婚假、产假、护产假、丧假、探亲假
(1)以上假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由于教师工作的特殊性,提倡教师利用节假日结婚。晚婚的教职工(男25周岁、女23周岁),如确需在上班时段请婚假的,根据兰溪市内部人事管理规定,请十五天婚假的必须安排好工作。
(3)晚婚晚育产假3个月(难产、多胞胎另加15天)。产假期间不享受学校内部奖金。
(4)哺乳假期内的女教职工,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本人提出申请,分管校长签署意见并报校长,每天可以延迟或提前1小时上下班。
(5)女职工生育一胎后,应采取有效的节育措施,提前生育的,不能享受有关待遇;计划外生育二胎的,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6)教职工亲属死亡(指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公婆、岳父母、兄弟姐妹)可请三天丧假。上级部门发放的福利奖金,按相关规定执行。
(7)未婚教职工探望父母,已婚教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已婚教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探亲假一次。探亲假应安排在寒暑假(省外)。
5.进修、学习假
(1)凡上级和学校组织指派教职工外出进修、学习、岗位培训等,不计入个人假,但无故不参加者视情况作事假或旷工处理。
(2)凡参加各类进修、培训的教师要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不能以进修为由,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学习时间如遇学校重要工作,须服从学校安排,否则视为旷工。
(3)凡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或不完成本职工作的教职工,学校可不同意或中途停止其外出学习和进修。
6.寒假、暑假
(1)教师享受国家规定的寒暑假期带薪休假的权利。教师应利用寒暑假在保证休息的同时为新学期的教育教学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教师还应服从学校安排,做好寒暑假期中的值日、学习、培训等工作。
(2)学校工勤人员必须在做好假期后勤工作,保证学校顺利开学的前提下适当安排休息。
四、教学规范
1.认真贯彻《小学教师教学常规》,执行“六认真”(备课、上课、批改、辅导、监测、教研)规定,保质保量,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教科研任务。2.上课铃响后准时进教室,准时下课。课后提醒学生做好下节课课前准备。3.上课时关闭手机或开到震动状态,课内不接听电话。不带茶水或热水袋进课堂。没有特殊的身体原因,不坐着上课,中途不随便离开教室。4.对学生要平等民主,不大声训斥,不讽刺挖苦,不使用伤害性语言,严禁体罚、变相体罚。5.不在校内玩电脑游戏、网络闲聊、观看娱乐电影、炒股、BT下载等,不利用电脑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情。
五、课间午间规范:
1.组织好学生午餐。有秩序地分发饭菜,就餐前教育学生饭前洗手,节约粮食,注意卫生。餐后打扫教室和走廊卫生。
2.组织好课间活动,做到文明、安全、有序。
3.根据学校规定内容,认真上好午间谈话课。
六、办公场地规范:
1.办公时间不离岗串室,不闲聊,不随便调课。调课必须经批准同意。
2.不在办公室、教室、学生面前吸烟。不在校内吃早餐、零食(有晨间训练任务的教师到指定场所就餐),中午时段不准喝酒。
3.每天要保持教室、讲台、办公室特别是办公桌的整洁,离岗时要求整理好办公室用品。办公地点及教育教学岗位上不得堆放个人生活用品。
七、值周值日规范:
1.值周值日教师应根据规定时间到校,认真执行学校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处理并作好记录,保证学生课间活动文明、安全。
2.下班前做好学校楼层办公室、教室的清场工作。
3.每周向全校师生进行值周的小结,提出表扬和需要改进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