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15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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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管理,严肃教职工工作纪律,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条例。
一、考核范围
全校所有在编在职教职工以及相关聘用人员。
二、请假手续
(一)教职工因事、因病等原因不能到校工作,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可先电话请假,后补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教职工请假必须先填写请假单(钉钉平台请假单或纸质请假单),批假流程根据需要由教务处、学生处、分管处室、校长室(三天以上的)、行政办公室备案。经批准后方可生效,返岗后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工作日内临时外出请假的。
(三)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请假,由分管副校长和校长批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旷工:
1.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擅离工作岗位者;
2.请假期满不续假或续假未准,逾期不归者;
3.已查明请假理由确系伪造欺骗组织者;
4.不服从组织调动,虽经多次教育仍不按组织指定日期到工作岗位报到者;
5.本人要求调动工作,虽经组织同意,但尚未办理调动手续,无故不上班者;
6.虽然出勤,但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领导分配工作的有关人员。
对旷工者,除扣发旷工期间工资及各类奖金,按相关条例处罚外,并对本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报请市教育局作相应处理。
三、考勤打卡时间
(一)每周一至四上、中午、下午各一次,早上为第一节上课前打卡(班主任必须要在早读课前打卡),中午为下午上课前半个小时打卡,下午为第三节课(周五为下午第二节课)下课后打卡。其它时间内打卡或未打卡的,除经批准外,作迟到和缺卡处理。(行政办公室按期发布夏冬令时考勤打卡具体时间范围)
(二)学校各种会议以及其它全校性活动教职工必须要参加的,打卡(扫码)时间为会议或活动开始前。
全校教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学校作息制度,要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打卡,不迟到,不早退。
四、奖惩措施
对全校教职工考勤情况每周反馈一次、每月公布一次,考勤结果与先进评比、职称评聘、绩效考核、年终考核等挂钩。
五、说明
1.采用钉钉定位刷脸打卡,可使用手机或考勤机打卡。
2.手机钉钉打卡地点为校园内,考勤机在各教学楼和行政楼内。
3.技工教学点列入学校考勤系统,立新珠宝科技教学点按企业实际自行考勤。
4.考勤打卡次数异常人员,除相应考核扣罚外,按规进行工作纪律整肃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