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无需现场检查)[金华市太和堂医药兰溪和平连锁店]
单位名称/申请人:金华市太和堂医药兰溪和平连锁店
法人代表/负责人: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33017595号
你(单位)于 2023年12月01日提出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无需现场检查)行政许可(受理号:通受20233017955)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质量负责人由董越芳变更为刘国娟。***
2023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