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03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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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横溪中队在辖区内张贴了《垃圾文明投放告知书》,执法队员通过逐一指导沿街企业、商铺、行人,倡导居民要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同时联合镇政府环境执法队,通过垃圾清运车组划分区域点位、轮岗值守,来达到整治垃圾乱扔乱倒的目的,针对首次排查出的垃圾乱倒不文明行为,将逐一上门进行宣传和劝导;针对屡禁不止的乱扔乱倒行为则按照相关法规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10月19日上午9时,横溪中队执法队员接到环卫中心的通知后,立即前往现场查看,只见道路内侧一个停车位内,装满了塑料袋、包扎条、碎纸屑等生活垃圾,执法队员立即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下了现场路情况,并将即将“扬长而去”的当事人叫停接受询问。
据了解,当事人柳先生是附近的居民,平时爱买各种各样整箱的水果,而自己为了省几步路的功夫,就会在此处倾倒自己的生活垃圾,并且从来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这种行为是不正确的。
柳先生的行为属于在路面实施乱扔塑料袋等废弃物的行为,且通过其本人的陈述可以得知,其已长期、数次倾倒了个人生活垃圾于此处,主观上知其不可而为之。柳先生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执法队员最终对柳先生做出了行政处罚。
“垃圾分类的处理与整治是一项重要的工程,若出现一个人乱扔乱倒垃圾的现象,就有很大概率引发‘破窗效应’,结果就会变成大家都纷纷效仿,导致地面垃圾成群,如此一来,将会极大影响着周边的市容市貌环境和道路卫生程度”,横溪执法中队杨队长说到。
为了能让居民真正自觉做到垃圾分类投放,让保持环境整洁的行为蔚然成风,横溪中队将持续扩大宣传口径,通过模拟实操引导居民正确进行垃圾的有效分类,同时将扩大向沿街商铺、企业、行人发放《垃圾文明投放告知书》的范围,执法队员将亲力亲为,落实主干道路的环境卫生巡查工作,做到路面垃圾“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