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81734509041E/2023-109669
关于拟发放2023年度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的公示
市农业农村局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11-27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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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浙财农〔2023〕36号)、《浙江省畜牧农机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生猪良种补贴工作的通知》(浙牧发〔2023〕18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生猪良种补贴的通知》(兰农业农村〔2023〕105号)等文件精神,下达我市生猪良种补贴资金24万元,对2023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内使用良种猪精液实施人工授精的规模猪场,按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2胎、每胎配种使用2份精液、每份精液最高20元的标准,每头能繁母猪年补贴额不超过80元,如养殖场申请资金大于下达补贴资金的,可同比例核定养殖场的补助金额。
经主体自愿申报经乡镇及我局核对养殖场提交的相关材料,现有9家养殖场符合相关补贴条件(详见附件),共计需补助240000元。特此公示。
公示期限从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
联系人:张彦 联系电话:0579-88893511
联系地址:兰溪市横山路505号农民之家大楼,邮编:32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