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3-11-17 14:50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办好杭州亚运会的重要指示精神,统筹做好亚运会期间全市食品安全服务保障工作,为亚运会成功举办营造良好食品安全环境,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食品安全质量提升攻坚行动。为确保行动有序开展,取得预期成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高风险食品和食用农产品、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高风险人群保障为重点,开展食品安全全域治理。通过2023年4月至10月的食品安全全域整治,全面保障我市食品安全。

 (一)重点品种合格率全面提升。食用农产品、食用林产品、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婴幼儿配方食品、乳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等重要食品抽检合格率在99.5%以上;肉制品、水产制品、糕点等居民日常消费食品合格率在98.5%以上。

 (二)重点主体规范性全面提升。品牌连锁食品超市、便利店、入网生鲜商家及线下生鲜门店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肉类追溯信息全上链;入网餐饮商家证照持有率达到100%,动态保持外卖商家“阳光厨房”建设率90%以上、“外卖封签”常态化使用,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重点领域安全度全面提升。严格特殊食品监管,巩固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成果;规范农村食品流通,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动态保持学校(幼儿园)食堂量化等级消“C”成果,校园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零发生”。

 二、工作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由各单位分头组织实施。涉及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切实做到边排查、边研判、边整治、边督查。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

 (一)开展重点品种整治行动

 1.整治违规用药风险较高品种。针对豇豆、生姜、淡水鳊鱼、黄鳝等品种,强化批发环节监管,通过索证索票、重点抽查、风险闭环等多项管理措施,切实解决产地及供应商无法追溯等问题。重点消除豇豆中倍硫磷、灭蝇胺,生姜中噻虫胺,淡水鱼、黄鱼、牛蛙中恩诺沙星超标等风险隐患。

 2.整治食品添加剂风险较高品种。针对豆腐、豆干、年糕、河粉、粉丝、粉条等品种,从生产工艺着手,引导生产企业和小作坊改善生产卫生条件,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淘汰多批次不合格的生产单位。规范农贸市场散装食品销售管理,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票索证和登记台账制度,对未履行相关责任的主办单位或商户依法行政处罚,重点消除豆腐、豆干中苯甲酸、双乙酸钠超标,年糕、河粉中脱氢乙酸、乙二胺四乙酸二钠超标,粉丝、粉条中铅的残留量超标及非法添加日落黄、柠檬黄等风险隐患。

 3.整治油脂酸败类风险较高品种。针对炒货、糕点等品种,重点加强烘炒类产品的原料存储、生产过程温度等工艺的监管,强化企业出厂检验能力,指导企业合理使用抗氧化剂、更换阻氧性好的包装材料。针对散装售卖产品,合理布局货架货柜,避免阳光直射,规范进货查验及散装食品标识标签等。重点消除炒货、糕点(饼干)中过氧化值、酸价超标等风险隐患。

 (二)开展重点主体提升行动

 1.规范品牌连锁食品超市、便利店经营。通过规范采购评审、进货查验、仓储管理、临期食品处理、相关记录台账等环节,重点消除散装食品证票与货品、批次不符,存在管理漏洞;仓储管理不规范,设各设施不符合要求,存在污染或变质风险;现场制售食品卫生管理不符合要求,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批发或配送中心(企业)进销记录台账不全,影响追溯管理和风险处置等问题。

 2.规范连锁餐饮企业经营。强化连锁餐饮门店或加盟店食品安全的统一管理,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规范食材采购、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措施。主要解决使用过期食品、加盟店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3.规范网络餐饮外卖商家经营。重点整治外卖商家无证经营、使用过期变质食品、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重点检查“阳光厨房”在线率和“外卖封签”使用。主要解决外卖商家超范围经营及使用过期变质食品等问题。

 4.规范入网生鲜商家及线下生鲜门店经营。重点检查商家是否在其经营活动主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是否查验生鲜食用农产品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是否存在销售无可溯源凭证或不合格的生鲜食用农产品;对销售需控制温度、湿度的生鲜食用农产品,在运输、贮存和销售时是否按规定配各和使用相关设设施设备;肉类、进口水果信息是否录入“浙食链”。主要解决入网生鲜商家及线下生鲜门店未履行追溯义务,对销售需控制温度、湿度的生鲜食用农产品,在运输、贮存和销售时未按规定配各和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等问题。

 (三)开展重点领域守护行动

 1.校园食品安全。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饮店加工制作、从业人员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餐具清洗消毒、食品及工(用)具生熟分开等是否符合要求。主要解决未依法落实进货查验义务、销售“三无”等假冒伪劣食品问题,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面包、糕点等问题,进口糖果等食品无中文标签或标签不规范、误导消费者问题,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问题,简单制售、现做现卖等食品原料过期、腐败变质、污染不洁问题,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五毛食品”和标签标识虚假宣传或不符合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规范等问题。

 2.农村食品安全。强化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食品假冒、侵权“山寨”、食品假货、“三无”、劣质、超过保质期等六大重点违法情形。其中,生产环节开展地产食品风险隐患治理行动,加强对农村食品小作坊的整顿;流通环节加强对农村地区农贸市场、校园周边小食杂店等重点主体监管,规范散装食品、酱腌菜等重点食品经营行为;餐饮环节加强对农村农贸市场周边小餐饮、学校食堂的规范指导。

 (四)开展主体责任规范行动

 1.全面配备“两员”。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主要负责人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配备率达100%。

 2.强化依法履责。深入贯彻《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通过“浙食链”“众食安”平台在线督查企业履责状况,指导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特点确定相应的自查自控机制,“日周月”履责率达90%以上。

 3.加强培训考核。针对企业“两员”配备不到位、职责任务不清晰、安全管控不到位等问题,加强培训考核,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帮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学习、落实法律规范,“两员参加培训率、考核合格率均达100%。

 (五)开展食品安全执法行动

 1.开展“昆仑”行动。开展“昆仑”“剑锋”专项行动,突出打击食用农产品领域多发性“潜规则”、食品非法添加、餐饮环节制售劣质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2.开展“亮剑”行动。深入实施“铁拳”“亮剑”行动,严厉打击使用禁限用药物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查亚运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材(食品相关产品)供应单位的食品安全。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依法实施行业禁入。

 三、工作步骤

 (一)专项部署

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食品安全质量提升攻坚行动。(完成时限:2023年4月下旬)

 (二)风险排查和闭环整治

各单位要集中人员力量,开展本领域、本地区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摸底,督促相关生产经营者开展自查,落实主体责任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对本领域、本地区排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律要求限期整改,并进行跟踪复查,确保整改到位、问题闭环到位。各基层所、点要按照工作部署,滚动式推进检查,确保督促检查到位、问题隐患整改到位。4月至5月,食品生产环节(包含小作坊)全覆盖;6月到7月,食品流通环节重点单位全覆盖;8月,大中型餐饮单位、医疗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全覆盖;9月,学校(幼儿园)食堂全覆盖。(完成时限:2023年4月—9月)

 (三)总结提升

各单位要对本领域、本地区排查整治的问题举一反三,持续加大日常监管频次,对重点品种、重点单位、重点问题“回头看”,建立长效机制,提升治理成果,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监管责任

开展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是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的重要抓手,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工作部署,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主动作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迎接上级单位组织的多轮次明查暗访。

 (二)加强组织领导机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相关业务科室、各所、点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并对照附件报表的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报送,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排查风险隐患

督促企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梳理食品安全的关键风险点,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自查自纠。排查治理食品安全隐患“零容忍”,严肃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时整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