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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石油与天然气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关于下调兰溪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的通知

  • 信息名称:

  •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局

  • 发文字号:

    兰发改【2023】56号

  • 成文日期:

    2023-09-3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关于下调兰溪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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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1-13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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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为推动天然气价格改革,进一步降低工商业用气成本,根据《浙江省城镇燃气价格管理办法》(浙价资〔2018〕127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天然气省级门站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2〕30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下调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

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调整为0.68元/立方米。此价格为最高价格,供气企业不得突破,但可视成本及经营情况适当下浮。

二、相关要求

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气源综合采购价格和配气价格组成,实行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按照《关于兰溪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兰发改〔2023〕28号)执行。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3年10月1日零时(用气时间)起执行。《关于核定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的通知》(兰发改〔2019〕86号)同时废止。

兰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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