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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2023-11-1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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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阶段性支持企业使用气化炉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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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1-13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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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意见

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阶段性支持企业使用气化炉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期,省生态环境部门正在征求生物质汽化炉相关环保排放的意见。根据周边县市区做法,结合大气污染防治要求以及提升我市营商环境需要,根据周边县市区做法,结合大气污染防治要求以及提升我市营商环境需要,近日,市府办已召集发改、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针对企业阶段性使用生物质锅炉(汽化炉)召开协商会,待省里明确汽化炉的相关环保要求后,市政府将明确意见,届时我们再行答复。

1.针对北部未通天然气管道,城乡用气价格差异,北部乡镇居民及企业用气成本高的问题。我市谋划了北部燃气管网专项债项目。实施单位:建设局,总投资5500万,该项目已列入国家发改委政府专项债项目库,待财政部明确专项债发行。目前,该项目北站至香溪段已在建设施工。

2.关于招引兴建生物质能气化厂。我市谋划北部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兰溪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项目总投资约4.7亿元,建设规模为1台75t/h生物质流化床锅炉+1台75t/h流化床生物质掺烧工业固废锅炉,配套1台9MW背压汽轮发电机组。投产后能为北部地区群众和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联系人:童啸风    联系电话:15757938197)

兰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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