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81755947905Y/2023-108835
卫生、体育、医保/卫生
通知
兰溪市卫生健康局关于认定2023年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名单通知
兰溪市卫生健康局
兰卫生〔2023〕52号
2023-09-28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 2023-11-01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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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优化老年人就医环境,全面提升老年人看病就医便利性和满意度,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浙卫办发函〔2023)14号)及金华相关文件要求,2023年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率要达到90%以上,2025年前达到“应建尽建”,经医疗机构自评申报、医共体查验推荐、县级复核评估、局公示,确定兰溪市妇幼保健院等4家医疗机构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兰溪市妇幼保健院、兰溪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兰江院区、兰溪市人民医院医共体马涧院区、兰溪市中医院医共体香溪院区。 兰溪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