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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319义乌至江山公路兰溪马涧至石阜岭段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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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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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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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19义乌至江山公路兰溪马涧至石阜岭段整治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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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0-19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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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19义乌至江山公路兰溪马涧至石阜岭段整治工程已委托浙江交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环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S319义乌至江山公路兰溪马涧至石阜岭段整治工程

建设单位:兰溪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本项目起点至白沙岭村段(K0+000~K9+868.830)为利用现有浦兰线段。白沙岭村至项目终点段(K9+868.830~K12+866.836)为新建段,建设性质为新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S319义乌至江山公路兰溪马涧至石阜岭段整治工程位于浙江省兰溪市,项目起点位于马墩线与浦兰线交叉处,起点桩号K0+000,利用浦兰线至金建高铁后往南沿规划站前路方向展线,沿规划站前路至317省道为终点,终点桩号K12+866.836,主线长12.87 km,其中老路利用段长9.87 km,新建段长3 km。利用段技术标准为一级公路,双向4车道,路基宽度25.5 m,设计速度80 km/h,新建段技术标准为一级公路双向6车道,路基宽度33.0 m,设计速度80 km/h。主线共有沥青混凝土路面93.43 km2、大桥1276.8米/2座、涵洞5道、互通式立交1处。

总投资:5.30亿元。

建设工期:本工程施工期24个月。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生态环境:本项目涉及到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沿线耕地、古树名木,不涉及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地、地质公园、原始天然林等特殊及重要生态敏感区。项目沿线没有涉及已知的国家级、省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地表水:工程沿线水环境保护目标为兰江、吴村溪和七里垅山塘等,另外沿线涉及黄山塘水库、老虎洞水库和长塘下水库等。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年),兰江(钱塘20、钱塘21)的目标水质为III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III类水质标准。

(3)声环境、大气环境:沿线空气、声环境保护目标主要有马涧镇石渠村(陈塘下、石渠、石渠乡中心小学、石二、石三、兰溪市石渠初中)、马涧镇五丰村(潘大、乌株山、五丰、大板桥)、香溪镇东仓村(龙潭、山背、延庆桥头、大元畈)、香溪镇北山村(保卫村)、香溪镇董宅桥村(横塘垄、白甫村、山平、黄塘山、坑塘垄、缪源、董宅村)、云山街道陈家井村、云山街道黄泥岭村(黄泥岭、前方)、云山街道白沙岭村(白沙岭、姓朱、朱山)、云山街道石阜岭村(灯棚垄)、云山街道蒋里村(化里)。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地表水环境

施工期施工机械冲洗废水、车辆冲洗水、堆土场物料流失废水等经过相应处理后回用,禁止排入天然水体,对水环境影响较小。在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尽量依托沿线村庄污水处理设施,确需设置临时生活设施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得随意排入附近水体;营运期对水体产生影响主要为暴雨冲刷路面、桥面,形成地面、桥面径流污染水体。一般而言,道路、桥梁地表径流污染物浓度不高,其直接入河不会对沿线水体水质产生明显影响。

2、大气环境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混凝土搅拌的粉尘、施工扬尘、施工车辆尾气、沥青废气、淤泥臭气,通过加强施工管理,采取洒水、限制车速等措施后,扬尘等废气对敏感点的影响不大;营运期主要来自路上机动车排放的汽车尾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为过往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NOx、CO等,影响区域局限在道路两侧。为了改善道路沿线局部小气候,改善大气环境,美化道路景观,建议建设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多种植乔灌木,以净化吸收车辆尾气中的污染物并加强交通管理及路面养护。

3、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在施工现场形成不同的噪声,施工过程中会对周边声环境造成影响,施工期通过采取隔声围挡、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措施,能够有效减轻施工期的噪声影响;随着施工期结束,施工噪声影响也随之消失。运营期噪声影响主要为道路交通噪声,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建成后沿线各敏感点均存在一定程度的超标现象,采取隔声窗等措施以降低对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期挖方量小于填方量,土方用于道路压实以及绿化或土地恢复覆土,拆迁废弃物和淤泥运至绿化区域底部填埋,各类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集中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

主要表现为土地利用方式的改变、植被的破坏,对沿线动植物的影响,对沿线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及水土流失的影响,项目建设过程中尽可能少占用农田、及时进行土地复耕复绿、合理安排工期,采取建设挡墙等水土保持设施,沿线加强绿化建设。采取相应的减缓措施后,工程实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本项目沿线两侧分布农村住宅、水库等。运营期运载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发生翻车或撞车事故,造成化学品泄漏,进入环境空气或进入水体,从而导致环境空气或水环境的污染。通过设置地面桥梁加固防撞护栏,危化品运输管理以及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措施,能够将环境风险降低到可以接受的水平。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情况详见表1。

表1 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一览表

分类

施工期

营运期

大气环境

①预制场等施工场地的临时混凝土搅拌站选址上应远离环境敏感点,并尽量布置在敏感点的上风向;在拌和站周边布设围护,做好扬尘防治工作;拌和站采用密布输料生产设备,废气收集处理达标排放。施工作业时,应采取边施工边洒水等防止扬尘污染的作业方式。

②易产生扬尘的天气应当暂停建筑物拆除、路堑开挖等施工作业。

③堆场上增设覆盖物并做好用料安排,尽可能减少建材的堆放时间;筑路材料堆放地点选在环境敏感区下风向。

④沥青铺浇应避开风向针对附近居民区等环境空气敏感区的时段,以免对人群健康产生影响。

①对上路车辆进行监管,严禁尾气排放超标车辆上路。

②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减少和避免塞车现象发生。严格控制车况不符合规定、超载车辆上路。

③公路沿线进行绿化,并做好绿化工程的维护工作。

地表水

①施工生产废水采取隔油、沉淀回用等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生活污水、垃圾,严禁排入天然水体。

②含有害物质的建材如沥青、粉煤灰、水泥、化学品等不堆放在水体附近,并设土工布围栏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或农田。

③施工废水不得排入水体或农田,必要时在施工场地设沉淀池,施工结束清理覆土掩埋。

④施工废弃物不得抛入水体,应清运至当地规定地点。施工车辆、机械要定时检修,严格控制含油污水污染周围水体。

⑤桥梁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必须严格检查,防止油料泄漏。禁止将污水和垃圾排入水 体,应收集后和桥梁工地上的污染物一并处理。桥梁桩基钻孔施工过程中采取清水护壁或封闭施工。合理安排桥梁施工时间,所涉桥梁尽量安排在枯水季施工,监理单位加强监督。

①加强对路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清理路面上累积的尘土、碎屑、油污和吸附物等。

②对沿线上路车辆进行监管,禁止漏油、未进行覆盖的货车和超载车上路,以防止车辆漏油和货物洒落,造成沿线地面水体污染和安全事故隐患。

声环境

①附近有村镇居民区,夜间22﹕00~6﹕00停止强噪声机械施工作业;

②材料运输车辆尽量避免穿越居民集中区,运输车辆夜间不准鸣喇叭,地方道路交通高峰时停止或减少运输车辆,减少噪声影响;

③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及现场施工人员实行个人防护;

④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发现噪声污染,及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针对敏感点的特征,考虑建设隔声窗。

②通过加强公路交通管理,如在重要敏感点附近路段两端设置限速、禁鸣标志等,可以有效控制交通噪声的污染;

③道路两侧预留的绿化带种植吸声量较大的乔木、灌木、草地等。

④建设单位应经常维持路面的平整度,降低道路交通噪声。

生态环境

①堆场的位置、堆土高度、应按项目设计文件和环评文件所提要求完成;原为耕地的,结束后整平覆盖耕作土,以备复耕;不能复耕、还耕的,应种植林木,草皮。

②施工场地布置等尽量设在工程征地范围内,减少征用临时用地数量;青苗补偿,补偿费直接到户。拆迁用地补偿,用于土地复垦及补偿农户暂时收入减少。

③尽可能利用当地建材填筑路面基层及基底层,在技术标准允许条件下尽量降低路基高度

①凡因公路施工破坏植被而裸露的土地均应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利用,恢复植被或造田还耕。

②绿化栽植当地植物,严禁使用可能会造成生物入侵的外来种。

③临时工程占地如表土堆场、施工场地等,在工程完工后要尽快复垦利用和恢复林、草植被。

固废

①施工单位加强施工区生活垃圾的管理,将生活垃圾分类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置,并定期予以清运,不得随意丢弃,以减少对周围环境带来的影响。

②本项目挖方量小于填方量,土方用于道路压实以及绿化或土地恢复覆土,拆迁废弃物和淤泥运至绿化区域底部填埋,各类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

①加强对公路养护单位和养护工人的管理力度,提高其工作责任心,杜绝将养护垃圾随处倾倒的现象。

②沿线交通附属设施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将定期清运,纳入当地环卫系统进行统一处理。

环境风险

①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①优化路线设计,尽量降低大桥纵坡,提供良好视野,从而达到控制车辆速度,降低车辆碰撞概率;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标识设计、防撞设计、防眩设计、防撞设计、防坠设计以及标志导流设计,尽量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②涉水桥梁两侧的防撞护栏应进行加强、加高设计,以防车辆翻入水体中。

③加强车辆运输管理和监控,特别是运输危化品的车辆管理,加强公路动态监控,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④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营运过程,公路管理部门、沥青搅拌在运营单位应加强应急物资、队伍的管理,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确保是否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响应。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要点

S319义乌至江山公路兰溪马涧至石阜岭段整治工程符合《兰溪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5)》、《金华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兰溪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等相关规划。项目为公路建设项目,属于基础设施项目,项目的实施将改善道路通行条件,能更好地服务兰溪市城东区块的过境及货运交通;同时将兰溪市东部的集散交通进行串联,促进兰溪市综合交通体系的形成,为兰溪市城市开拓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提供空间及交通支持。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将会对工程沿线区域产生一定不利环境影响,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规及环境标准,认真采取本项目环评报告提出的施工期及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及保护措施,使其对环境的影响符合相关标准或规范的要求。本项目环境影响可接受或环境风险可控。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主要为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及公众意见反馈途径: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表达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

七、公示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2023年10月19日-2023年11月2日。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兰溪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兰江街道振兴路500号企业服务中心辅楼10楼1005;

联系人:柳工   

联系电话:0579-88130947

邮箱:379019818@qq.com

(2)环评单位:浙江交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科技城星港路1589号4号楼;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13208006283

邮箱:278945357@qq.com

(3)生态环境审批部门: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行政服务中心3-24

联系电话:0579-82469190。

九、环评报告审批前公示

在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本)可在网站(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qKKZ8SOIWuCkp1MrfeLY-A,提取码:2p2u)进行公开查阅。

                                                                                                                    兰溪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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