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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溪市文物保护管理所2022年度单位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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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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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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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文物保护管理所2022年度单位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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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0-11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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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2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分单位) 

(三)收入决算表(分科目) 

(四)支出决算表(分单位) 

(五)支出决算表(分科目)

(六)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三、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八)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五、附件 

一、概况

(一)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协助拟订全市文物事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拟订文物事业政策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监督实施。

2.负责全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和其它文物古迹的日常保护管理与利用工作;落实文物产权所有单位和使用单位的保护职责,并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做好全市文保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

3.负责全市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普查工作以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的推荐和申报等工作。

4.拟订全市文物保护、维修、利用计划;编制文物修缮、迁移、拆除等项目方案;并负责实施计划和方案。

5.负责对全市涉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保护区、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以及其它可能埋藏文物地区的规划建设项目进行监管和前期审核;协助做好全市范围内地下、水下文物考古调查与发掘。

6.配合做好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对文物违法事件进行及时处理,重大事项及时报告上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办公室。

二、2022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分单位)

(三)收入决算表(分科目)

(四)支出决算表(分单位)

(五)支出决算表(分科目)

(六)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三、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2,273.82万元,支出总计2,273.82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各增加805.15万元,增长54.82%。主要原因是:21年项目施工持续至22年,项目经费按合同条款约定支付,导致本年度较上年度有所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273.82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273.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73.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273.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43万元,占6.4%;项目支出2,128.39万元,占93.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73.82万元,支出总计2,273.82万元,与2021年相比,各增加805.15万元,增长54.82%。主要原因是21年项目施工持续至22年,项目经费按合同条款约定支付,导致本年度较上年度增长。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3582.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47%,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按合同条款约定支付,项目工程量未达到支付条件,导致经费未支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3.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05.15万元,增长54.82%。主要原因是:21年项目施工持续至22年,项目经费按合同条款约定支付,导致本年度较上年度增长。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3.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270.51万元,占99.8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卫生健康(类)支出3.31万元,占0.15%;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582.47万元,支出决算为2,273.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47%,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按合同条款约定支付,项目工程量未达到支付条件,导致经费未支付。其中: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体(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年初预算为3579.1575万元,支出决算为2270.50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按合同条款约定支付,项目工程量未达到支付条件,导致经费未支付。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3083万元,支出决算为3.3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5.4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7.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8.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和2022年度均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3.03万元,支出决算为2.9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8.68%,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1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1万元,占70.31%,与2021年度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9万元,占29.69%,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0.02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1万元,支出决算为2.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全年预算的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1万元,支出决算为2.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文保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93万元,支出决算为0.8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5.7%。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累计103人次。主要用于接待文物保护专家指导相关业务工作等支出。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8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文物保护专家指导相关业务工作接待14批次,累计103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决算一致,且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非参公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3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文物安全巡查、文物保护工程监管专用车;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兰溪市文物保护管理所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2128.38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1.94%。

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故未开展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故未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本年无部门评价。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兰溪市文物保护管理所随决算公开2022年度本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其中,不可移动文物维护资金项目和单位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具体情况如下:

不可移动文物维护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分,自评结论为“良”。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410.15万元,执行数为2105.1万元,完成预算的61.7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22个文物保护单位及未核定公布等级的文物建筑保护修缮资金补助;相应进度款的支付,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按质按量的完成;促进相应乡镇街道、村对文物保护工作的支持。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有部分项目工程未如期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控项目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工程按期完成,保证资金使用量,并按进度支付。

单位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8分,自评结论为“良”。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万元,执行数为23.29万元,完成预算的89.5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单位基本运行,弥补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及时准确完成经费支付,让使用者满意度得以提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由于人员变动,部分工会福利,餐补等费用未支出。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控经费支付,保证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本单位2022年度有两个预算项目,本次公开两个项目。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说明:部门评价项目是指本部门自行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整体支出或下属单位整体支出,并单独出具评价报告的绩效评价项目;财政评价项目是指由财政部门开展的评价对象为预算部门政策、项目或整体支出,并单独出具评价报告的绩效评价项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指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1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五、附件

2022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清单

兰溪市文物保护管理所

预算单位

项目名称

自评结论

兰溪市文物保护管理所

不可移动文物保护

兰溪市文物保护管理所

机关单位运行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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