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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兰溪市人民检察院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10-11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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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一、概况...........................................(1)
(一)部门职责............................ ... .. (1)
(二)机构设置..................................(1)
二、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 (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
(二)收入决算表(分单位).......................(3)
(三)收入决算表(分科目).......................(3)
(四)支出决算表(分单位).......................(4)
(五)支出决算表(分科目)........................(4)
(六)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6)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6)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7)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7)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8)
三、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2)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12)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14)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15)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15)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5)
四、名词解释.......................................(21)
五、附件...........................................(24)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与政府和法院并称一府两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兰溪市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包括:院本级决算。
本单位内设: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永昌检察室、派驻公安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马涧检察室。
二、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三、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2539.76万元,支出总计2539.76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各增加142.96万元,增长5.96%。主要原因是:2021年政法奖励性补助资金年底未使用完毕结转至本年使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418.14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418.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18.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418.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4.13万元,占81.64%;项目支出444.01万元,占18.3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539.76万元,支出总计2539.76万元,与2021年相比,各增加142.96万元,增长5.96%。主要原因是2021年政法奖励性补助资金年底未使用完毕结转至本年使用;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548.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5%,主要原因是年中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有结余,结转至下年使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18.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2.96万元,增长6.28%。主要原因是:年中据实追加死亡抚恤金及使用上年结转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等。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18.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2366.30万元,占97.8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79万元,占0.66%;卫生健康(类)支出36.05万元,占1.49%;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48.57万元,支出决算为2418.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8%,主要原因是年中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有结余,结转至下年使用。
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822.64万元,支出决算为1763.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人员调出等变动。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89.89万元,支出决算为602.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未使用完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7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5.7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退休干警死亡,据实安排死亡抚恤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6.04万元,支出决算为36.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科学合理,精准执行年初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74.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18.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
公用经费255.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和2021年度均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15.48万元,支出决算为15.4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科学合理,精准执行年初预算。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1年度相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近两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行程;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45万元,占86.89%,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0.25万元,下降1.82%,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过财政“紧日子”要求,减少公车使用量,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3万元,占13.11%,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0.03万元,增长1.32%,主要原因是今年以来来访人数较去年增加18人次。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的访问培训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行程。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3.46万元,支出决算为13.4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科学安排预算,精准执行年初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新增购置车辆。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3.46万元,支出决算为13.4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过财政“紧日子”要求,减少公车使用量,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办案、检察业务活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2.03万元,支出决算为2.0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累计167人次。主要用于接待省检察院和本省各市、县、区院因执行任务来兰的、协助开展有关工作、安排来院考察学习或指导调研的及有公函的来访人员公务活动等支出。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03万元,主要用于省检察院和本省各市、县、区院因执行任务来兰的、协助开展有关工作、安排来院考察学习或指导调研的及有公函的来访人员公务活动等,接待21批次,累计167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67.24万元,支出决算为255.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降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21年度增加9.97万元,增长4.06%,主要原因是新增录用公务员,社保基金缴费基数增加等。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4.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4.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6.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3.6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9.9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4.19%;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69.38%,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兰溪市人民检察院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兰溪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444.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故未开展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故未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本年无部门评价。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兰溪市人民检察院随决算公开2022年度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其中,2022政法奖励性补助资金-办案(业务)经费项目和2022政法奖励性补助资金-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具体情况如下:
2022政法奖励性补助资金-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1.29万元,执行数为146.45万元,完成预算的96.8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为执法办法、培训、出差、法制宣传等业务活动提供有效保障;二是坚决执行年初预算,使预算资金使用更加科学合理,提高办案业务经费使用效益。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预算执行进度总体呈现前松后紧的状态;二是预算编制尚未完全与办案需求相匹配。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二是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编制模式。
2022政法奖励性补助资金-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9.99万元,执行数为297.56万元,完成预算的92.9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深入贯彻科技强检战略,强化科技装备建设,加快提升检察工作科技含量;二是依照配备标准,适应改革后以检察官为主体的要求,逐步开展对检察官办案单元的装备配备,提升检察办案的科技水平。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支出绩效考核评价标准未进行优化、细分;二是检察业务装备的更新还存在一定程度滞后性,项目推进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细化财务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二是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说明:部门评价项目是指本部门自行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整体支出或下属单位整体支出,并单独出具评价报告的绩效评价项目;财政评价项目是指由财政部门开展的评价对象为预算部门政策、项目或整体支出,并单独出具评价报告的绩效评价项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公共安全(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20.卫生健康管理事务(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五、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