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兰溪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9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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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22年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浙地灾防联办〔20221)和《2022年金华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金地灾防办〔20221),编制了《2022年兰溪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兰溪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代章)

2022510

 


2022年兰溪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022年是是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金华市第八次党代会召开之年,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收官之年也是兰溪市新一届政府履职的第一年。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浙江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重点工作分工方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作的意见》《浙江省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方案》、《2022年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金华市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方案》、《2022年金华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要义,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为总目标,夯实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双控管理基础,提升地质灾害整体智治能力,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地质灾害风险管控体系,为平安兰溪建设提供地质环境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根据兰溪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全面完成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完成兰溪市柏社乡1﹕2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新开展1个乡镇(街道)1﹕2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完成10处专群结合监测点和8处无线简易雨量报警点及2处专业视频监测点建设完成马涧镇后畈公路边坡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工程;新建2处地下水监测井;开展3处地质灾害专业监测仪维护全力推进地灾智治贯通应用强化地质灾害风险动态管控,有效控制地质灾害风险,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危害和减少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

二、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一)重点防范期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2022年我市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多发,阶段性旱涝灾害较明显,气象年景较差,对强降雨可能引发的流域性洪水,强对流天气及其次生灾害需高度重视防御。5月下旬至7月上旬的梅汛期和7月下旬至9月下旬的台汛期是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1.总趋势:预计今年汛期(4月15日~10月15日)总降水量850~950毫米,虽接近常年略偏少,但降水时空不均。其中,梅汛期(5~7月上旬)降水量接近比常年,台汛期(7~9月)降水量较常年偏多。

2.梅汛期(5~7月上旬):预计今年梅汛期(5~7月上旬)降水量470~570毫米,接近常年。梅雨期接近常年(21天),梅雨量260~310毫米,较常年略偏少。有较明显的降水集中期,易出现阶段性暴雨洪涝。强对流和局地强降水天气也较频繁。梅汛期洪涝灾害发生可能性比常年大,需高度警惕区域性暴雨、大暴雨和集中强降水引发的洪涝、山洪、地质灾害和城市内涝。

3.台汛期(7~9月)预测:预计今年影响我市的台风有2~3个,较常年略偏多,其中1~2个影响较明显,盛夏台风与秋季台风都有可能出现,对我市的总体影响重于去年,需关注。

(二)重点防范区

1.地质灾害易发区。根据《兰溪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全市无高易发区,有中易发区6个,总面积25.68平方千米,占全市面积的1.96%,分布于与建德交界的柏社乡岗岭下-施坞村一带、与义乌市、金华婺城区交界的横溪镇梅坑村、马涧镇富竹坑村一带以及灵洞乡白坑-西山寺一带。易发区内在建工程、农村房前屋后高陡边坡和小流域沟谷等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地段。

2.重点防治区。全市共有重点防治区3个。分别是: 坞口-里王重点防治区;岗岭-新宅下重点防治区;富竹坑-姚郎重点防治区。重点防治区山区人口集聚区、交通沿线、旅游景区和低丘缓坡开发区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已划定的地质灾害风险区、在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等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地段。

三、主要任务

(一)通过调查、排查、评估等方式,强化风险管控

1.有序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工作完成兰溪市柏社乡1:2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新开展1个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进一步摸清地质灾害风险,为防控提供依据。

2.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汛前大排查。已划定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农村切坡建房调查中欠稳定和不稳定边坡、现状隐患点和已发生地质灾害点等地进行地质灾害环境条件排查掌握地质灾害风险点情况,更新完善地质灾害风险“一张图”。

3.严格执行地质灾害评估制度。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指导与监管,督促落实防灾减灾措施,从源头上杜绝人为诱发地质灾害。

(二)充分利用监测仪器及数字化改革成果,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1.实时发布预警信息与专业监测提示单通过发送预警信息及提示单,督促各乡镇将预警信息及时发送各受威胁群众来落实预警到户到人,提升覆盖范围。对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防范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重点领域以及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及时开展地质灾害趋势分析研判,动态更新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实时预警和专业监测提示单。

2.逐步实现专业监测仪器全覆盖深入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防范区等分类分级监测,提高监测覆盖面、精准度、时效性,完成10处专群结合监测点、8处无线简易雨量报警点建设、2处专业视频监测点建设开展3处地质灾害专业监测仪维护。

3. 全力推进掌上防灾APP预报按照全省五个统一工作要求,推进地灾智治治理平台和地灾智防”APP的贯通及应用。对市级、乡镇等管理人员以及风险防范区的群防群测员等不同用户类型开展应用业务培训。充分运用地灾智治治理平台中风险等级预报研判、巡查监测工作部署、驻县进乡队员调度等应用场景,全面发挥地灾智防”APP掌上防灾的优势,对本地区开展全流程、全链条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切实提升指挥决策和响应处置的科学性。

4.加强地下水动态监测预警。根据《浙江省地下水监测优化方案(2022-2025》,配合省级相关部门进一步优化全市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络,建设统一的地下水动态监测数据库。继续做好国家地下水监测点监测、维护和管理,加强地下水水位实时动态预警,服务城市工程建设安全,新建地下水监测点2处。

(三)夯实地质灾害防治基础建设,做好应急处置

1.充分发挥专业技术队伍能力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千名地质队员驻县进乡”2022年工作要点》要求,全面提升地质队员驻县进乡技术支撑能力建设,进一步弥补基层专业技术力量短板,提升地质灾害动态防治能力。

2.完善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动态管理队伍建设专业技术队员带领乡镇防灾工作人员按要求开展汛前大排查,汛期巡排查。系统管理员及时新增、调整、核减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动态更新承载体、致灾体和群测群防员(网格员)信息、监测预警信息,加强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划定与动态管理。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群测群防员负责日常巡查,定期培训学习业务知识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3.全力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及时“清零”行动落实即查即治制度,新发生地质灾害点及时开展工程治理,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对已经完成治理的地质灾害点及时销号。建立健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等制度和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情况。对全市在建工程开展排查,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督查,开展重大在建工程在线监管与动态巡查,确保不存在风险隐患。 

4.切实提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应急管理部门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配合。应急管理部门要做好汛期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优化地质灾害专业救援队伍,充实各类应急物资,一旦发生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调集队伍和应急物资开展救援。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完善各级应急技术支撑队伍和装备建设,制定部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操作细则,切实提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责任主体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主体责任,相关财政、自然资源、建设、交通、水、农业农村、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定位和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高度重视、密切协作,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保障资金需求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地质灾害防治投入机制,切实保障地质灾害防治资金需要保证重点工程的实施。

(三)加强监督履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强化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照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制定督查计划,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和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玩忽职守,致使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宣传指导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及地球日防灾减灾日等宣传日,组织开展基层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活动。强化地灾智防”APP和小程序的培训指导和全面应用,切实提升地质灾害数字化管理能力。

 

附件兰溪市风险防范区( 2022.3.30).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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