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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溪诸葛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初始排污权指标核定公示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01-09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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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核定和分配技术规范(试行)》(浙环发〔2013〕42号)的相关要求,经我局讨论通过,现对兰溪诸葛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初始排污权指标进行初步核定公示,公示期为15日。公示期间企业如有异议,请将书面意见及支撑材料报我局管理科(3)办公室。
联系人:郑启良
联系电话:0579-88892689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
2023年1月9日
兰溪市企业初始排污权指标核定公示表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发证日期 | 环评审批量(吨/年) | 拟公示初始排污权指标(吨/年) | ||||||
化学需氧量 | 氨氮 | 二氧化硫 | 氮氧化物 | 化学需氧量 | 氨氮 | 二氧化硫 | 氮氧化物 | ||||
1 | 兰溪诸葛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 / | / | / | / | 192 | 992 | / | / | 172.19 | 344.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