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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8173379010XA/2022-107159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其他

  • 体裁分类:

    通报

  • 文件名称:

    关于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反馈

  • 信息名称:

  •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2022-10-1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关于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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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1-30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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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我市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现将评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案卷评查基本情况

我市对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的已办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进行评查,评查采用单位自查和集中评查两种形式。各执法单位能够根据评查要求,认真开展案卷自查工作,并报送自查报告。市司法局组织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对全市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对全市20个执法单位的100余卷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发现问题100余个,并确定优秀案卷5卷。对于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市司法局另行作出《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各单位要认真进行整改。对于2022年度无执法案卷的单位(经信局、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商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审计局、金融办、统计局、医保局),要认真履行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法定职责,切实强化执法工作,确保各项监管职责履行到位。

涉及乡镇(街道)执法案件的通报具体见《关于全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情况的通报》,并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二、优秀案卷目录

三、评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行政许可案卷方面:

1.共性问题:(1)行政许可人员不规范。案卷未附行政执法证复印件也未记录执法证件号码,无法体现其是否具有行政执法资格;(2)证据收集存在不符合规范要求,造成证据效力削弱或无效。如需要现场核查的许可办件,执法人员现场勘验收集的照片等证据没有按规定要求注明证据来源、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并经当事人签名确认;多页证明材料未盖有骑缝章,资料复印件未注明出处、核对人员与核对情况。(3)决定作出不规范。审批表中领导审批仅签名字而未写明具体意见。(3)送达程序明显缺失。案卷中无送达回证,邮寄送达未收集回执,送达时间错误、仅一人送达等问题。(4)案卷未按规范归档。如立卷归档不符合《浙江省行政执法文书材料立卷规范 (试行)》,颁发的许可证未将复印件入卷,承办人员的执法证件未入卷。个别案卷目录无序,存在目录与内容不一致的情况。

2.个性问题:(1)法律适用存在错误。许可决定书未援引法律依据,引用法律条款错误或不规范的情况仍有存在。(2)证据合法性意识严重缺失。个别案卷当事人提交的材料未经当事人签字确认。个别需授权委托办理的案卷未见授权委托书,存在申请人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不一致的情况。

(二)行政处罚案卷方面:

1.共性问题:(1)执行“三项制度”仍有不足。按照“三项制度”的要求,部分单位未落实执法时出示证件、告知权利义务,未利用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设备进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并制成光盘附卷,案件办结后未将处罚结果在浙江政务网上进行公开等。法制审核制度和集体讨论制度流于形式。法制审核未从事实认定、证据闭环、法律适用、自由裁量等方面进行审核,仅有“同意”二字。“集体讨论”沦为“一人之言”,存在第一人发表意见后,其他人均简单表示同意。(2)行政执法主体不规范。案卷中未附行政执法人员证件号码或者复印件,无法确认行政执法人员身份情况。(3)证据意识不强。执法人员现场勘验收集的照片等证据没有按规定要求注明证据来源、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并经当事人签名确认;多页证明材料未盖有骑缝章,资料复印件未注明出处、核对人员与核对情况。(4)权利保障不够。对当事人陈述、申辩有记录但没有复核材料。(5)裁量说理未有效开展。行政处罚决定书未说明相应的自由裁量理由、依据或说理不充分。

2.个性问题:(1)证据意识仍需加强。部分案卷证据较单一、证据的证明力不强,证据之间未形成证据链;影像资料、网络截图等证据,缺少制作方法、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等情况说明。提取书证复印件没有注明与原件核对一致、没有提取人和提取时间。(2)案卷归档不规范。部分案卷未使用牛皮纸装订、编码缺失或错误、文件顺序混乱等。部分案卷存在顺序混乱、文书错别字较多等问题,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整改。各执法单位要对照评查反馈意见认真落实整改工作,做好总结,并认真对照评查标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对执法主体、人员、依据、程序等进行公示,在实体、文书等方面进行规范,行政许可要积极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无证明城市”改革的要求进行精简完善。行政处罚要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的相关规定完善执法程序。

(二)注重培训,提高能力。各执法单位对照执法案卷评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特别是加强对《浙江省行政执法文书材料立卷规范》、《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的学习,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质量评比等活动,提高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文书制作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

(三)强化考评,完善机制。案卷评查是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评查结果在客观上反映了各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案卷评查、自查、整改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的内部程序,提升执法案卷质量,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水平。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评查中所发现的问题,逐项对标检查、分析总结、落实整改,以全面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执法能力,切实防范行政复议和行政败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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