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19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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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企业家们:
新年好!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我市打造新时代典型工业城市的支持!为切实保障春节期间我市工业企业、小微产业园安全生产,请各企业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合规有序燃放烟花爆竹。各企业单位严格遵守《兰溪市2023年春节期间部分区域限制燃放烟花炮竹的通知》要求,在禁燃区的工业企业、小微产业园、化工园区等一律不得燃放;限制燃放区域在规定时间内允许燃放,同时做好专人负责、关好门窗、远离易燃品、备好灭火器材等工作。
二、突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春节期间,特别是节后复工复产初期是安全生产事故高发时段之一,各企业单位要突出预防为主,在节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原材料仓库、电源开关、门窗关闭等,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值班值守,企业主及安全生产负责人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复工复产后组织一次全员“收心会”,宣讲本单位安全生产作业流程、强调复工后的注意事项;对重点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注意意识,坚决杜绝恢复生产过程中发生各类事故。
三、尽早有序开展复工复产。各企业单位要凝心聚力,共同以打造“新时代典型工业城市”为己任,以大视野、大情怀、大格局、大担当在早复工、早投产中争做表率、勇当先锋。鼓励有市场、有效益、有订单的企业“抢时间、抓产能、赶进度”,争取企业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各产业链龙头企业要全力引导、发动、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早复工、早投产,力争1月28日(正月初七)开工复产,确保全市规上企业正月初五前全面恢复生产。
最后,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衷心祝愿广大企业朋友们新春快乐、兔年大吉!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打造新时代典型工业城市不懈奋斗!
兰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