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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81733793087E/2023-0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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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

  • 发布机构: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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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2023年1月13日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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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1-13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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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溪港区方下店作业区(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金环建兰〔20232号

2023113

见附件

 公告期为2023113日至202312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金环建兰2号关于兰溪港区方下店作业区(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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