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12月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11330781002607041G/2023-00325
关于2022年12月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市税务局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01-11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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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相关规定,我局于2023年1月11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兰溪市税务局网站对以下缴费人公告送达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和《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至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起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