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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体裁分类:

    报告

  • 文件名称:

  • 信息名称:

    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字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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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1-11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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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要求,由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全文包括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兰溪市溪西星辰路1号,邮编:321100,电话:88884974,电子邮箱:lxjsj001@163.com)。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2022年,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和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和处理流程、拓展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均取得了新进展。

(一)主动公开

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全年在市人民政府网公开信息614条,包括机构信息、法规文件、动态信息、通知公告、住房保障专栏等。

积极推送文章,全年共制作发布兰精灵96条。

全年上报两办信息72条,其中,2篇专报获金华市领导批示肯定。

全年在浙江新闻网、金华新闻网、金华日报、兰江导报等媒体刊发宣传稿121条,其中《浙江兰溪实施购房补助政策:最多19万元》《浙江兰溪:拆后巧利用 闲置空间变身运动休闲好去处》在中国评论通讯社、中国蓝新闻上刊登,《兰溪加快城乡建设数字化改革》《古村“活”起来 生活富起来》等文章在浙江日报、浙江新闻网刊登,《兰溪风貌样板区建设加快城乡更新 激活资源要素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等文章在金华日报头版刊登。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严格遵循《条例》的要求,及时修订依申请公开有关工作制度,对答复时间、答复依据、答复要求等内容及时完善。本年接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8条,予以公开3条,部分公开0条,无法提供5条。无上年度结转的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日常工作中,建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工作;二是落实政策法规科负责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工作,严格落实保密审查的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三种渠道开展。一是在兰溪市人民政府网站的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专栏进行电子化公开;二是在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宣传栏进行纸质公开;三是通过报纸、兰精灵平台等新媒体渠道进行多样化公开。

(五)监督保障

2022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落实,重点监督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合法。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落实领导审核把关制度;完善兰精灵平台的信息收集和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配套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尽管我们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新进展。但与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例如各科室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今后,我局将加强对信息联络员与业务科室、有关单位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加强对信息联络员的培训,着力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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