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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溪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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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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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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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1-10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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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思路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由兰溪市财政局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财政工作公开化、透明化,现将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2条。政府网站上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3条,其中通知公告108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25条、结构介绍37条、政策文件及解读36条、行政执法公开25条、规划计划9条、部门预决算66条、重大决策预公开3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条、人事信息18条、建议提案7条、信息公开年报16条,另含有重点领域公开,包括公共资源模块、政府资金直达基层模块以及财政预决算领域。在我市“兰精灵”政务新媒体平台上“兰溪财政”公开信息69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为进一步推进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强化依申请办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我局在答复申请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出具告知书,规范格式和内容,确保用词准确、严谨、规范,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维护政府部门的形象。2022年度,我局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条,已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持续推进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制度机制,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时完成本市财政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梳理,落实好“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重点领域专题专栏保障工作。不断提高工作实效,按规定时限实时更新信息,及时解读财政工作和政策,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方面我局积极运作“兰溪财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我局工作动态、重要通知公告、政治理论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文章;另一方面在线下做好局内部公开宣传栏的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流程规范、合规。按照省、市下发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切实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结合我局实际,落实工作任务,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群众依申请公开,保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安全运行,积极主动公开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以制度规则的确定性保障财政运行的平稳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5

2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改革的工作要求,较好反映了部门工作实效和具体工作进展,但仍存在一定不足,主要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政策解读的形式有待创新。

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于市委、市政府开展的考核结果以及第三方测评所提出的不足之处,我局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吃透精神,对比第三方评估问题明细表,逐条逐项整改,确保改到实处。二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制健全,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到领导、科室、人员三到位,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三是学习周边县市新兴政务信息公开形式,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持续公开,并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方式,利用图解等形式不断创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以不断学习的姿态为兰溪财政事业发展添砖加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兰溪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


http://www.lanxi.gov.cn/art/2023/1/10/art_1229279561_40518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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