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食品安全“铁拳”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9-07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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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促进各有关单位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于2022年开展“一月一主题”、“一月一覆盖”的食品安全“铁拳”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2年食品安全“铁拳”行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坚持“四个最严”,着重突出严的主基调,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认真查摆当前监管环节存在的问题,树立居安思危意识,深入查找食品安全隐患,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将从严监管贯穿始终。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发生进口冷链“物传人”事件,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舆情,确保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时间安排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具体工作任务

(一)开展年夜饭供餐单位大整治行动。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对承办年夜饭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申报登管理、签订承诺书并开展全覆盖检查。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反食品浪费法律规定,推进全社会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氛围。重点检查食品原料尤其是进口冷链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及台账记录和存储条件是否落实到位;食品添加剂、肉及肉制品、禽类、食用油、一次性餐具、集中消毒餐饮具等购进、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餐饮具消毒保洁设施、食品冷藏冷冻设施、蒸煮设施、专间食品安全相关设施等是否正常运行和维护;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落实食品留样等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加工场所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过期变质食品原料、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等非法行为。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时间:1月份)

(二)开展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配送公司整治行动。寒假开学前应督促各学校幼儿园对食堂内的所有区域、设施设备、餐用具以及校园店经营、仓储场所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消毒并做好人员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狠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是否落地落实。一查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新上岗及健康证明过期的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并严格落实晨检制度。二查食品安全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转情况。对不能正常运转的设施设备,及时维修更换并做好维护管理台账。三查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感官性状和保质期。对感官性状异常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洗涤剂消毒剂等食品相关产品,应立即废弃,严格落实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制度。四查餐饮加工场所、设施设备、餐用具等的清洁状况并做好春季开学前全面消毒。五查有害生物滋生情况。发现餐饮服务场所内存在有害生物或其活动迹象,应督促及时采取有效的有害生物防控措施。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小餐饮、网络订餐餐饮单位及校外托管机构供餐等内容一并结合检查。强化学校食堂配送公司整治。结合疫情防控要求,以食品配送企业的鲜肉、冷冻食品以及散装食品的规范管理为重点,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每日开展快速检测情况、食品安全管理自查等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为抓手开展深入检查,督促企业强化日常管理,严防来源不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流向学校食堂。(时间:2月份)

(三)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源头管控检查行动、网络餐饮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非法添加、假冒伪劣、标签违法、虚假宣传、无证无照等行为。积极开展产品抽检,把现场检查和产品检测相结合,重点对现场发现的无标签的不明添加物检测到位,特别是对胭脂红、日落黄的非法添加开展专项抽检。持续深化落实网络餐饮单位“月查百家”工作机制,对全市网络餐饮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和“浙江外卖在线”全覆盖上线(“阳光厨房”安装全覆盖)。着重宣传《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通过媒体播报狠抓典型,以罚促改,督促未安装“阳光厨房”的网络餐饮单位根据后厨功能布局、面积大小,安装部署相应数量的摄像头。对建成“阳光厨房”的商家及时在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订餐平台实时展示,实现后厨公开化、透明化。(时间:3月份)

(四)开展餐饮行业大整治行动。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路段式网格化开展餐饮单位“扫街行动”。以150平米以下的小型餐饮、小餐饮为检查对象,细化更新2022年度餐饮单位基数台账,对小型餐饮单位的人员健康证、消毒记录海报张贴记录、文明就餐氛围营造及较为普遍的三防问题、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和食材进口查验问题进行有重点的检查。(时间:4月份)

(五)开展小食杂店、超市整治行动。以小超市、小食杂店、便利店和校园及校园周边店、农村食品为专项整治重点,重点清理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超范围经营食品、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和傍名牌“山寨”食品等违法行为,有效落实“网格化”“痕迹化”监管责任,进一步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准确建立食品经营者户籍档案和信息库,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漏一户。加强对小食杂店、超市等经营主体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人员健康管控等落实情况的检查;加强对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食品储存条件等的检查;加强对小超市、小食杂店、便利店所售食品特别是学校周边整治制售伪劣儿童食品的行为的快速筛查和抽样检验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劣质、食品添加剂超量超范围使用等违法行为。全面落实小食杂店禁止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以及自酿酒、散装食用油的规定。(时间:5月份)

(六)开展食品小作坊检查行动。一查非法添加。重点检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有无存在超范围、超限度使用食品添加剂或者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等行为;二查假冒伪劣。重点检查以劣质原料投料生产、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保质期限等行为。三查标签标识。检查食品标签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在产品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四查无证无照。严查小作坊的证照情况,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五查存储条件。严查储存食品特别是散装食品的容器及储存条件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防止污染。(时间:6月份)

(七)开展冷食生产经营单位大整治行动。以雪糕、饮料、奶茶等冷饮食品为重点,以雪糕、饮料等冷饮食品生产企业、市场批发点、奶茶店、鲜奶吧、鲜啤销售等作为此次专项行动的必检单位,同时对城乡结合部、偏远农村的小食杂店、小卖部销售的冰棍、雪糕、果汁、液态乳制品进行重点检查。一查资质,查看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实际经营与原登记是否相符,是否包含冷藏冷冻食品。二查软件,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索证索票等制度,督促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法定义务,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确保冷饮食品质量监管的可追溯性。三查硬件,查看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配备并完善生产销售冷藏冷冻冷饮食品所必需的仓储、隔离、运输等基础设施设备和卫生条件,温度是否符合要求。四查内容,查看食品是否合格安全,主要查验经营单位的冷饮产品有无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是否破损、标签标识是否符合《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等,严厉查处过期变质、三无、假冒伪劣、质量不达标的冷饮食品。(时间:7月份) 

(八)开展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大检查。企事业食堂和工地食堂就餐人数多,就餐时间集中,是食品安全风险事件高发场所。本月专项行动要摸清底数并登记建档,全覆盖督促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建立健全以单位(企业)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落实从业人员健康证、餐饮具消毒、食品留样、卫生保洁等制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食品安全事故能力和水平。对未取得供餐资质的,督促其依法办证。要严格审查,对合许可(登记)条件的依法核发,对不符合许可(登记)条件的,依法督促其整改落实到位。(时间:8月份)

(九)开展养老机构、大中型餐饮行业检查。以全市养老机构食堂为重点单位开展专项检查;以城区提供集体聚餐服务的大中型餐饮单位为重点单位开展交叉检查。以进口冷链食品、大宗米面粮油、冷冻食品、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重点食品及食品原料为重点检查对象,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应急预案制度建立健全、食品留样规范为重点环节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大排查,严厉打击各个环节违法违规行,提升老年人和婚宴聚餐市场食品安全指数。(时间:9月份)

(十)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一是严厉查处未取得有效产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未经许可生产经营保健食品行为;二是严厉查处不按照批准内容组织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等违法行为;三是严厉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和宣传页等材料上出现虚假宣传保健功能,非法宣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四是严厉查处利用网络、会议营销、广播电视、电话营销等方式欺诈销售保健食品,以及通过传销、违规直销等方式营销保健食品的行为 ;五是严厉查处违法发布保健食品广告行为 ,要及时查处消费欺诈尤其是借防疫之名谎称产品具有“新冠肺炎”预 防和“消灭新冠病毒”功效等虚假宣传产品功能、欺诈和误导消费者 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时间:10月份)

(十一)开展地产食品大整治。以白酒、红糖、糕点、蜂蜜、肉制品等高风险品种为重点,一是要详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标识标注等环节,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进口水果)以及国产肉类等动物产品是否使用“浙食链”、“浙冷链”系统,做到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是否按要求做好物防工作和人员核酸检测工作。二是以无证生产、非法添加、假冒伪劣、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保质期限等多发问题为发力点,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以非食品原料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知假售假、未履行查验义务、未按规定销售食品的行为。(时间:11月份)

(十二)全面总结。对1-11月份开展的各项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做好数据、信息、小结等收集整理,并进行全面查漏补缺、总结归纳。(时间:12月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食品安全“铁拳”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食品安全分管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各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所、队、院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食品安全监管科,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加强思想认识。2022年食品安全“铁拳”行动是提升我市食品安全环境的重要载体,是强化风险意识和查找问题的重要手段,各有关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目标,扎扎实实开展每月行动,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信息宣传。要充分结合“每月一主题”的具体任务,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各有关单位要落实专人按时将每月行动开展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工作亮点等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郑佳处,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总结提升。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有关单位在行动过程中要注意工作纪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面上工作做到统筹兼顾。针对每月的行动主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下发执法办案任务数,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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