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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 2022-09-07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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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办公地址振兴路500号企业服务中心13楼
公开电话0579-88893622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夏令时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
邮政编码
邮箱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广电文物事业、文化产业相关门类、旅游产业和体育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体制机制改革。

(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正确导向,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文化、旅游和体育活动。

(四)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指导市重点及基层文化、旅游和体育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和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五)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推进全市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六)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视工作。负责全市广播电视行业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行业数字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文化、旅游、体育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七)拟订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广播电视内容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文化、旅游和体育重大项目建设。指导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体育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组织实施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八)负责城市文化旅游体育整体形象宣传推广。制定全市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九)负责全市体育事业的管理工作,指导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组织开展全市体育竞赛;协调全市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督查;指导发展体育经济和经营活动,归口管理体育市场,负责体育彩票的管理工作;指导和组织运动员队伍建设及业余训练,加强体育队伍的综合素质;负责管理体育系统及民间体育的对外交往活动。

(十)指导协调全市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负责全市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指导和监管,配合基本建设做好抢救性清理发掘和文物保护考古项目的实施。负责推动完善文物保护利用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非国有博物馆发展,指导开展社会文物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有关事项审批,监督管理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指导推动文化、旅游和体育企业质量管理与品牌培育,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负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受理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市场投诉和举报,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活动,维护市场秩序。指导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行业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行业安全监督管理。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工作导向,深化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和文物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实施文化精品战略,持续推进文化阵地建设,大力实施文物保护和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加快推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融合发展,努力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更加完善,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产业更加壮大,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文化创造力传播力影响力显著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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