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镇党委政府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 2022-09-06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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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兰溪市梅江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兰溪市梅江镇中兴路36号
公开电话0579-88552001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夏令时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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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推进村党建和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

2、组织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编制辖区内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完善村(社区)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公共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基础设施服务体系,推进各项公益事业发展。

3、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乡村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落实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常态化管理。统筹协调区域内相关力量,协助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4、领导基层自治。领导村委会加强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组织居民和单位参与村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5、维护安全稳定。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及气象灾害预警救援、安全生产监管等相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

6、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村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村发展服务。

7、指导农业和农村工作。进一步强化对辖区内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牵头和指导。强化和提升辖区内“三农”服务能力,完善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推动实施辖区内科技兴农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8、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落实村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编制辖区经济发展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优化,配合做好城市、乡村的有机更新。转变传统的服务经济发展方式,重点做好采集企业信息、促进项目发展、服务驻区企业、优化投资环境等工作,营造适宜的经济发展环境,因地制宜开展区域特色经济组织工作,推动辖区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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