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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溪市农业农村局(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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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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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农业农村局(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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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9-30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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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2 )

(一)部门职责........................................( 2 )

(二)机构设置........................................( 10 )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10)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0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8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9 )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9)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21)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21)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22)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2)

四、名词解释..............................................(25)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三农”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起草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规范性文件制定。

2.负责农业投资管理。实施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提出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3.统筹推动发展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组织实施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4.实施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及配套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5.负责高效生态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家乐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指导农产品营销管理工作和农业展示展销活动。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6.拟订扶贫开发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督促扶贫开发工作。完成上级扶贫机构交办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衔接重点帮扶工作。

7.负责农业资源管理。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按权限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业资源开发利用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农药使用和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农家乐安全管理工作,指导休闲观光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配合做好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调查处理工作。

9.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

10.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业行政许可及其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开展兽医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11.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监测动植物疫情疫病,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2.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工作。

13.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组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4.组织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参与有关农业对外援助项目。

15.职能转变。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持续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高水平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体系和协同处置机制,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推动农业农村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优化农业农村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数字化转型,实现“掌上办事、掌上办公”,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6.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17.贯彻执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负责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培训工作。

以兰溪市农业农村局名义统一行使兽医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猪屠宰、渔业、种子(含蚕种、食用菌、种畜禽)、肥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植物检疫以及动物卫生监督等方面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执法检查、行政强制工作。负责组织查处全市重大、复杂案件和跨区案件以及网络销售等新型涉农违法案件。受理违反农业、渔业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

18.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发展、动物防疫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掌握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发展动态,协助研究提出并实施我市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发展规划方案。落实畜牧业、水产养殖业和农机扶持政策。加强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优势畜禽和水产生产。落实国家财政农机具购置补贴、农机作业补贴。负责建立畜禽、水产遗传资源保护制度,推广优良畜禽、水产品种,加强畜禽、水产遗传资源保护。负责做好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应用、农机化专业统计及其信息服务。指导畜禽和水产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指导农业机械化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协调农机跨区作业,指导农机抗灾救灾工作。拟订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动物防疫知识宣传、培训、指导,做好动物疫苗、标识等防疫物资调拨、验收、储存和发放,协助做好动物检疫工作,做好狂犬病免疫证照管理。负责开展动物疫病监测诊断、预警预报、流行性病学调查,掌握重大动物疫病的流行规律、疫情动态。负责做好畜禽、水产养殖技术培训、先进生产技术推广,疫病防治等服务。负责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管理。

19.协助制定种植业、植保检疫与农药管理、种子行业的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并具体实施。指导粮油、蔬菜、棉花等主要农作物种植结构布局调整和生产,协助开展植保检疫和农药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协助开展全省种子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承担相关产业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组织实施相关产业技术推广和农业生产技术攻关。承担相关产业技术业务指导、培训与咨询服务、农业技术推广的合作与交流。

承担农作物病虫害的监测、预报工作,指导农作物病虫草鼠防治及农药安全使用。承担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信息收集、汇总、审核和发布工作。承担农作物病虫疫情防控试验研究、示范推广和宣传普及工作。参与植物疫情和农作物病虫害应急防控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承担农药安全使用的指导与农药安全性和有效性监测、评价工作。指导粮食生产合作社开展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参与“菜篮子”工程建设。承担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协助做好农作物种子贮备、调拨及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做好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认证工作。

20.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耕地质量保护的方针、政策,落实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

协助做好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项目、耕地质量保护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农田工程项目建设和农田设施运行技术指导服务工作。承担耕地质量保护服务工作,实施耕地土壤污染防治,耕地重金属污染安全利用和监测治理。负责耕地质量的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负责土壤地力培肥、测土配方施肥、化肥减量、农业节水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工作。

21.协助做好农民承包地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综合协调与服务工作。指导农民承包地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村财务审计等工作。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规范发展,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协助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农民负担管理、农村财务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管理、农村经济体系管理、农民承包地流转等工作。

22.协助制定种植业产业政策、发展规划,指导茶叶、蚕桑、水果、中药材等特种经济作物种植结构布局调整和生产。承担相关产业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组织实施相关产业技术推广和农业生产技术攻关。承担相关产业技术业务指导、培训与咨询服务、农业技术推广的合作与交流。承担蚕种储备、蚕种检疫的辅助工作,组织开展蚕种质量检验。

23.承担支农资金项目管理的辅助工作。承担支农资金项目库建设指导服务工作。参与研究农村金融、农业保险以及支农保护政策。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相关财务核算、资产管理工作,协助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工作。

24.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品牌建设及营销管理等方面工作的调研,协助做好发展规划及实施工作。承担农产品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品牌推介及认证的技术指导工作。指导全市农产品营销服务工作,承担农业会展、节庆工作,承担农产品产销对接、特优新农产品推介、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品牌创建、营销管理等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承担“三品一标”的认定等相关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辅助工作,承担初级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技术支撑工作,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质量追溯、标准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25.协助编制农村能源发展规划的年度计划,协助开展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推广。承担生态循环农业建设的辅助工作,协助承担实施农业农村生态建设的科技需求调查、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应用。协助开展农业清洁生产的技术指导,组织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末端治理和田园生态化建设相关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负责秸秆等农业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组织拟定监测技术方案、技术规范。指导农业农村生态与能源体系建设。承担农业农村生态与能源的统计与信息化具体工作。

26.承担市农业农村局数据系统开发建设、运行管理和技术维护,数据资源开发、共享、利用等技术推广服务。承担浙江农民信箱、万村联网建设管理工作,开展市公共数据工作平台涉及农业农村相关工作任务。指导农业农村数字技术装备、网络和标准规范等推广应用,指导农业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27.承担农业系统教育培训、业务指导工作。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作。承担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工作,开展农业中等职业教育、农民职业教育和农业技术培训、农民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

28.参与编制种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农作物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工作。提供种子供应及种业信息服务,进行救灾种子储备,开展种质资源收集与保护。做好现有人员安置和债权债务处置相关工作。

2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兰溪市农业农村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兰溪市农业农村局(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本级预算(兰溪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2. 兰溪市畜牧农机渔业发展中心

3. 兰溪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4. 兰溪市耕地质量保护服务中心

5. 兰溪市新农村建设指导中心

6. 兰溪市经济特产技术推广中心

7. 兰溪市农业财务核算中心

8. 兰溪市优质农产品服务中心

9. 兰溪市农村能源指导中心

10. 兰溪市农村大数据发展中心

11. 兰溪市农民培训中心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37,065.51万元,支出总计37,065.51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各增加8283.61万元,增长28.7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增多,预算收入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7,037.7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7,037.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2,896.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4,141.5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7,037.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69万元,占9.64%;项目支出33,468.79万元,占90.3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7,065.51万元,支出总计37,065.51万元,与2020年相比,8283.61万元,增长28.7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增多,预算收入支出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32904.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65%,主要原因是年底有项目资金追加,未列入年初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896.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82%。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142.08万元,增长14.4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增多,预算收入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896.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9万元,占0.03%;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63万元,占0.06%;卫生健康(类)支出72.75万元,占0.22%;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31,485.41万元,占95.71%;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309.47万元,占3.98%;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9494.42万元,支出决算为32,896.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53%,主要原因是年底有预算追加。其中: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845.95万元,支出决算为1807.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节约使用公用经费,该经费略有结余。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631.28万元,支出决算为1669.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1%,决算数略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底有增人增资预算追加。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年初预算为62万元,支出决算为6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该经费略有结余。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年初预算为55万元,支出决算为24.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年初预算安排采购统一服装未采购。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13.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该项资金为2021年度年中下达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浙财农[2019]52号2020年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下达资金19.22万元,浙财建[2015]235号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下达资金34.12万元,浙财农[2019]52号提前下达2020年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下达资金54.06万元,该三项资金为2021年度年中下达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275.55万元,支出决算为13687.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该项部分省级资金结转下年支付。

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农民素质提升培训这项资金为2021年度年中下达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无法预估下年死亡抚恤金数额,未列入年初预算。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9.24万元,支出决算为32.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有人员退休、调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3.47万元,支出决算为4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有人员退休、调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这项资金为2021年度年中下达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浙财农[2021]17号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1800万元,浙财农[2020]59号省级巩固拓展扶贫成果(暂定)专项资金下达831万元,浙财农[2021]28号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540万元,该三项资金为2021年度年中下达资金,年初未纳入预算。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6600万元,支出决算为8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该项资金中含该年度申请追加资金,年初未纳入预算。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浙财农[2021]28号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100万元,浙财农[2020]5号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乡村振兴绩效提升奖补资金87万元,浙财农[2019]47号提前下达2020年部分省级乡村振兴绩效提升奖补资金13万元,该三项资金为2021年度年中下达资金,年初未纳入预算。

商品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09.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该项资金为2021年度年中下达资金,年初未纳入预算。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年初预算为426万元,支出决算为908.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3.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上级转移资金年中才下达,未纳入年初预算。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结构调整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年底项目预算追加。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稳定农民收入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9.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业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15.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8%,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22万元,支出决算为9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6.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上级转移资金增加。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项资金为2021年度年中下达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年初预算为56万元,支出决算为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15.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53.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41.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5.14%。与2020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141.5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该项资金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列支,自2021年起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中列支。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41.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4,141.52万元,占10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400万元,支出决算为4,14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81%,主要原因是该年度申请追加资金,年初未纳入预算。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400万元,支出决算为4,14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年度申请追加资金,年初未纳入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1.76万元,支出决算为37.84万元,完成预算的90.61%,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使用会议费,该经费略有结余。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6.28万元,占69.45%,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8.32万元,增长46.33%,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后兰溪市渔政站并入我局,增加一辆车辆,支出数相应增加;二是车辆使用年数增加,维修费相应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56万元,占30.55%,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3.11万元,增长36.8%,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兰溪市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兰溪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兰溪市畜禽屠宰管理站、兰溪市渔政站、兰溪市农机管理站并入局本级,单位职能职责增加,接待人数增多。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26.91万元,支出决算为26.28万元,完成预算的97.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约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26.81万元,支出26.28万元,完成预算的97.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厉行节约,节约开支,主要用于单位公车运行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21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2.35万元,支出决算为11.56万元,完成预算的93.6%。国内公务接待191批次,累计1,931人次。主要用于接待公务活动中的餐费、住宿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控制接待餐标准与用餐批次及人数,厉行节约。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5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活动接待191批次,累计1,931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75.26万元,支出决算为165.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比2020年度减少3.86万元,下降2.28%,主要原因是部门有人员调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25.38%;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兰溪市农业农村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下属事业单位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财政局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88个,共涉及资金29327.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美丽乡村项目等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674.85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8.73%。

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本年无部门评价。

市财政局组织对本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截至决算公开日未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兰溪市农业农村局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美丽乡村建设及动物检疫申报点办公经费及房租、水电费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950万元,执行数为99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所有项目工程完成,促进了农村环境改善。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动物检疫申报点办公经费及房租、水电费等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财政对我部门高标准农田建设进行了重点评价,至公开之时,评价结果未出。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主要反映局行政机关及局属参公单位行政正常运转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主要反映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主要反映农业法制建设、执法监督、纠纷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主要反映为农民提供免费测土服务等专项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项):主要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主要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23.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主要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主要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2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事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主要反映局属事业单位事业正常运转支出。

3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结构调整补贴(项):反映政府对农业结构调整给予的补贴。

3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主要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3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稳定农民收入补贴(项):反映政府为稳定增加农民收入给予的补贴。

3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主要反映农业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以及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等方面的支出。

3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业业务管理(项):指主要反映农业农村政策研究、土地承包管理、审计监督等农业行业一般性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

4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4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指主要反映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土地承包管理、宅基地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4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指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4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指主要反映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土地承包管理、宅基地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兰溪市农业农村局汇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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