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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群众体育设施高水平建设五年实施行动方案(2022-2026)
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09-23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2-09-23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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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均衡发展,统筹解决当前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等问题,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建设需求,助力体育现代化强市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21】61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构建我市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体育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新发展理念,加快推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不断增加公共体育设施有效供给,不断增强人民体质,改善人民生活品质,为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作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到2026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利惠民的现代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高质量实现行政村体育设施全覆盖,有效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身需要。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数量达到1,体育“一场两馆”(体育场、游泳馆、体育馆)、省级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建设达到省现代化体育县市标准。
三、实施体系
(一)建设范围
本行动计划范围是兰溪全域范围,分为两个层面:分别为市区层面和市域层面。
市区层面:市区3个街道(云山街道、兰江街道、上华街道),重点确定市区重大体育设施的布局及建设要求,同时明确主城区10分钟健身圈布局指引。
市域层面:全域16个乡镇(街道),重点确定市域群众体育设施的布局及配建标准。
(二)分级配置
本行动计划的公共体育设施按照市级、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自然村(居住小区)公共体育设施分级配置(详见附件2、3、4)。
1.市级公共体育设施配置:配置中小型综合性公共体育设施,主要包括体育场(田径场)、体育馆、游泳馆或室外标准游泳池、全民健身中心,以及体育公园、智慧健身步道以及其他专项场馆等。
2.乡镇(街道)公共体育设施配置:配置全民健身广场(文体中心)、多功能运动场、笼式足球场、百姓健身房、健身公园等。因地制宜建设适合老年人、青少年、儿童、残疾人等不同人群需求的体育设施。
3.行政村(社区)公共体育设施配置:依托社区邻里中心和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主要包括百姓健身房、多功能运动场和健身公园(站点)、健身路径等。
4.自然村(小区)公共体育设施配置:在人口集中场所,以方便村(居)民使用为原则,配置建设健身广场、室外乒乓球台、健身路径等。
四、建设任务
(一)市区建设任务
“一核”(市体育中心)
依托体育中心田径场、体育馆、游泳馆以及篮球场、网球场、足球场、乒乓球场等综合健身场地打造城市公共体育设施核心。
“一环”(三江六岸绿道)
以中心城区绿道网为载体,以三江六岸绿道网为核心,以数字化体育为理念,加快推进绿道体育化改造,建设智慧健身步道,规划布局群众体育健身设施,打造全民健身智能圈。
“两岛”(中洲公园、灵羊岛)
中洲公园以体育进公园为理念,布局运动场地不少于6块,健身步道3公里以上,打造同时开展4个以上项目的“全民健身岛”。灵羊岛以新兴水上运动为发展方向,综合考虑山水优势引入“铁人三项、山水四项”等运动项目,开展赛艇、皮划艇、摩托艇、浆板、电动冲浪板、龙舟、滑水等运动,以及游泳、自行车、跑步、攀岩等体育项目,打造“运动休闲岛”。
“四广场”(健身广场)
在府前广场、宝龙广场、聚仁广场、火车站广场因地制宜建设可供市民开展篮球、健身、跳舞等活动的健身广场。
“五中心”(全民健身中心)
在兰江街道尚方居、云山街道后地村、金兰创新城、开发区、光膜小镇各规划建设5000平方米左右的综合健身馆,以室内健身为主、室外为辅,布局羽毛球、篮球、网球、飞盘等12个以上运动项目,打造五大全民健身中心。
“八公园”(体育公园)
以体育进公园抓手,将黄大仙文化公园打造成区域性体育公园标杆,同时将横山公园、青湖公园、和平公园、大云山公园、南门湿地公园、扬子江生态公园、金角滩公园打造成八大休闲体育公园。
“多节点”(10分钟健身圈)
以步行10分钟为标准,以“金角银边”为理念,利用口袋公园、城市闲置场地、高架桥梁下以及城市公益性建设用地、高铁站广场、景区空地、老旧小区改造等布局建设可供开展健身活动的场馆、场地或运动的体育设施。
(二)市域建设任务
1.全民健身综合体(中心)建设
到2026年,依据乡镇(街道)公共体育设施配置标准,按照16个乡镇(街道)区域位置和常住人口数量等因素,建设8个组团式全民健身综合体。
乡镇(街道) | 常住人口数(2021年) | 全民健身综合体(中心)数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经常开展体育活动场地种类 |
兰江街道 | 146434 | 1 | ≥5000 | ≥12种 |
永昌街道 | 34489 | 1 | ≥600 | ≥6种 |
诸葛镇 | 18297 | |||
水亭畲族乡 | 14703 | |||
赤溪街道 | 14337 | 1 | ≥600 | ≥6种 |
游埠镇 | 27378 | |||
云山街道 | 76828 | 1 | ≥1000 | ≥6种 |
香溪镇 | 25058 | |||
上华街道 | 47939 | 1 | ≥600 | ≥6种 |
灵洞乡 | 16041 | |||
女埠街道 | 28621 | 1 | ≥600 | ≥6种 |
黄店镇 | 23729 | |||
梅江镇 | 29589 | 1 | ≥600 | ≥6种 |
横溪镇 | 21586 | |||
柏社乡 | 17764 | 1 | ≥600 | ≥6种 |
马涧镇 | 35205 |
加快行政村(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布局,到2026年,建成村(社)全民健身广场5个、百姓健身房50个、多功能运动场15个、体育活动室和健身路径80个。
2.“一带一路”绿道网建设
截至2021年年底,完成兰溪市健身步道28条,长度214.37公里,每万人健身步道公里数3.76公里。根据《兰溪市绿道网专项规划》,依托衢江、金华江、兰江两岸滨江绿道建设(南北向)滨江健身步道;依托滨溪型绿道、沿现状公路型绿道、山林型绿道建设(东西向)山水健身步道。到2026年,力争每万人健身步道公里数达到5公里以上。
3.马拉松赛道多点布局
(1)结合兰黄公路改建对兰芝线马拉松赛道进行美化提升,打造最美乡村马拉松赛道。
(2)助推游埠洋港未来乡村建设,从市政府出发,沿横山路,过横山大桥,经扬子江公园、沿江绿道、姚家枢纽、衢江绿道到达游埠洋港,打造极具特色的滨江绿道马拉松赛道。
(3)响应广大马拉松跑友呼声,从市政府出发,沿兰荫路、金角路、横山路、溪芝线、创新大道、殿下线、兰江绿道、兰荫路到达体育中心,打造沿江闭环城市马拉松赛道。
4.社会足球场地和体育公园建设
截至2021年年底,完成兰溪市每万人足球场地数量0.87,乡镇(街道)足球场地覆盖率 87.5%,乡镇(街道)5人制及以上社会足球场覆盖率37.50%。兰溪市体育公园3个,乡镇(街道)足球场地覆盖率18.75%。到2026年,兰溪市每万人足球场地数量达到1, 5人制及以上社会足球场、体育公园乡镇(街道)全覆盖率。
乡镇(街道) | 新建社会足球场地数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新建体育公园数量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兰江街道 | 1 | ≥500(5人制) | 1 | ≥3000(体育场地面积占30%以上) |
云山街道 | 0 | 0 | ||
游埠镇 | 0 | 1 | ≥3000(体育场地面积占30%以上) | |
女埠街道 | 1 | ≥500(5人制) | 1 | |
黄店镇 | 1 | 1 | ||
上华街道 | 1 | 1 | ||
马涧镇 | 1 | 1 | ||
永昌街道 | 1 | 1 | ||
梅江镇 | 0 | 1 | ||
灵洞乡 | 0 | 1 | ||
横溪镇 | 1 | ≥500(5人制) | 0 | |
柏社乡 | 0 | 1 | ≥3000(体育场地面积占30%以上) | |
赤溪街道 | 0 | 1 | ||
诸葛镇 | 1 | ≥500(5人制) | 0 | |
香溪镇 | 1 | 1 | ≥3000(体育场地面积占30%以上) | |
水亭畲族乡 | 1 | 1 |
五、建设管理
(一)强化建设保障
1.明确规划引领
本行动计划以市级为主体指导实施,应将“10分钟健身圈”的理念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予以落实。应加强体育主管部门在体育设施建设的立项、用地审批、规划审批、施工和验收等环节的全过程参与程度。
2.优先用地保障
本行动计划应作为各类新编规划的重要依据,将公共体育设施选址和用地纳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一张图”管理。应依法依规用好城市空闲土地和公益性建设用地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并统筹考虑应急避难(险)需要。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应按规定标准配建配建公共健身设施。
3.拓宽资金渠道
发挥体育彩票公益金的引领带动作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省基层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补助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综合运用财政资金、商业贷款、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企业债券、产业投资基金等多种资金渠道保障项目建设资金。
4.开放体育设施
符合条件的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原则上应向社会开放,做到“能开尽开、一场两门、早晚两开”。鼓励私营企业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教育部门要制定规划,对符合条件的学校进行运动场地与教学区域物理隔离的改造,五年内,所有学校体育场地实现对群众开放。
5.调动社会力量
发改局、文广旅体局牵头制定、落实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相关政策(奖励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形成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长效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资源建设共享健身空间。
(二)明确管理职责
1.加强组织领导
发改局、文广旅体局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扎实推进体育设施建设。各乡镇(街道)切实发挥好主体作用,明确实施路径,完善布局举措,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2.确保全面开放
不擅自改变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基本功能,政府投资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应保证全年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3.提高运营效率
推进公共体育场馆社会化、专业化运营,鼓励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筛选运营团队,将公共体育场馆预订、赛事信息发布、经营服务统计等工作委托社会力量承担,提高运营效率。
4.落实全龄友好理念
根据各年龄阶段需求,统筹布局全市体育设施建设。新(改)建未成年人感兴趣的体育项目设施,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向青少年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根据为老年人使用场地设施和器材提供必要帮扶,解决老年人运用体育智能技术困难问题。营造无障碍体育环境,为残疾人参与全民健身运动提供便利。
本方案实施日期自2022年 月 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止。
附件1:
群众体育设施设建设近期计划(2022-2023)
(一)市区近期建设计划
1.横山公铁立交桥桥洞,建设篮球、门球、气排球、乒乓球等场地。
2.滨江路鸿城泊兰湾南侧地块,面积2000余平方米,可增建篮球、羽毛球、气排球等场地,也可改建成钢架结构室内篮球馆。
3.支持云山街道后地村、兰江街道张村新村利用闲置空地,打造以篮球、羽毛球、游泳、健身为主的综合健身活动中心,以体育综合体建设带动村集体经济增收。
4.尚方居老粮库改建成全民健身中心,面积近5000平方米,布局击剑馆、气排球馆、乒乓球馆、瑜伽馆、健身场馆等。
5.利用新建延安路学校、实验中学契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规划探索运动场地和教学场地的物理隔离模式,进一步方便群众的体育健身。
6.在欣旺达、光膜小镇、盘榖动力等生活区建设小型体育场所,布局篮球、羽毛球、绿道、运动器械等设施,解决外来员工休闲健身需求。
上述具体内容,列表见附件1。
(二)市域近期建设计划
1.赤溪街道:后龚村沿溪新建绿道,打造1个村级全民健身广场;
2.永昌街道:夏李村新建1个村级全民健身广场;
3.女埠街道:虹霓山村新建1个省级中心村全民健身广场;
4.诸葛镇:万田村开展体育设施进公园建设;合济桥村建设1个综合性健身场馆;
5.游埠镇:游埠村(原市民广场区域)新建1个镇全民健身中心;
6.水亭乡:水亭街村建设1个综合性体育场馆;
7.灵洞乡:板桥村、烟溪村各新建1个灯光篮球场;费龙口村新建1个省级中心村全民健身广场;
8.黄店镇:王家村新建1个综合性水上乐园;
9.香溪镇:消防站地块建设1个村级全民健身中心;
10.马涧镇:马坞村新建1个综合性户外营地;
11.梅江镇:梅江集镇新建1个省级中心村全民健身广场;梅溪边新建1个体育公园;
12.柏社乡:北舒村新建(飞鸿)军事体育主题乐园;
13.横溪镇:冠山公园建设健康步道;虞街村布局智能化体育设施建设。
14.建成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地15个。计划2022年完成3个,2023-2026争取每年各建设3个。
4.建成百姓健身房49个。2022年完成9个,2023-2026每年各建设10个。
5.建成老年人体育场地50个。2022年完成10个,2023-2026每年各建设10个。
市区近期规划建设体育场地
序号 | 地块位置 | 地类 | 原用途 | 现管理 主体 | 布局项目 | 承建 主体 | 运营方式 | 存在问题 |
1 | 横山立交桥 桥洞 | 城市道路用地 | 闲置 | 建设局 | 气排球、乒乓球、门球、太极等 | 城投 集团 | 公益性开放 | 交通组织、周边环境整治 |
2 | 铂兰湾南侧 地块 | 建设用地 | 闲置 | 水投 公司 | 多功能运动场 | 社会资本 | 承租第三方运营 | 确实投资(实施)主体 |
3 | 后地村清塘背地块 | 建设用地 | 闲置 | 云山街道后地村 | 综合性体育场馆 | 村集体自筹 | 行政村自主运营 | |
4 | 张新村地块 | 建设用地 | 闲置 | 兰江街道张新村 | 综合性体育场馆 | 村集体自筹 | 行政村自主运营 | |
5 | 尚方居粮库 | 建设用地 | 闲置 | 城投 集团 | 全民健身中心 | 城投集团 | 低收费运营 | 确实投资(实施)主体 |
6 | 延安路学校、实验中学运动场 | 建设用地 | 操场 | 教育局 | 健身场地 | 城投集团 | 公益性开放 | |
7 | 欣旺达、光膜小镇、盘榖动力等企业生活区 | 建设用地 | 健身 场所 | 兰创集团 | 小型休闲体育设施 | 兰创集团 | 公益性开放 |
附件2:
市域近期规划建设体育场地
(含2022-2026多功能场地、百姓健身房、老年活动场地)
乡镇(街道) | 村级全民健身广场 | 省级中心村全民健身广场 | 综合性健身场馆数 | 体育设施进公园 | 全民健身中 心 | 多功能 运动场 | 综合性水上乐园 | 综合性户外营地 | 军事体育主题乐园 | 百姓健身房 | 老年人活动场地 |
兰江街道 | 1 | 3 | 6 | ||||||||
云山街道 | 1 | 4 | 4 | ||||||||
上华街道 | 3 | 6 | |||||||||
赤溪街道 | 1、≥1000 | 1 | 3 | 4 | |||||||
永昌街道 | 1、≥1000 | 1 | 4 | 3 | |||||||
女埠街道 | 1、≥2000 | 1 | 3 | 5 | |||||||
诸葛镇 | 1 | 1 | 1 | 1 | 3 | 6 | |||||
游埠镇 | 1 | 3 | 6 | ||||||||
水亭乡 | 1 | 1 | 3 | 4 | |||||||
灵洞乡 | 1、≥2000 | 1 | 3 | 4 | |||||||
黄店镇 | 1 | 1 | 3 | 5 | |||||||
香溪镇 | 1个、≥1000 | 1 | 3 | 6 | |||||||
马涧镇 | 1 | 1 | 3 | 6 | |||||||
梅江镇 | 1、≥2000 | 1 | 1 | 3 | 6 | ||||||
柏社乡 | 1 | 1个 | 3 | 5 | |||||||
横溪镇 | 1 | 1 | 3 | 4 |
附件3:
乡镇(街道)新增体育场地面积任务清单 | |||||||||
乡镇(街道) | 2021年人均面积 (平方米) | 2022年目标(人均增加0.17左右) | 2023年目标(人均增加0.1左右,包括2022-2023年两年任务数) | 2024年目标(人均增加0.1左右,包括2022-2024年三年任务数) | 2026年目标(人均增加0.05左右,包括2022-2026年四年任务数) | ||||
任务数 (平方米) | 人均场地面积(平方米) | 任务数 (平方米) | 人均场地面积(平方米) | 任务数 (平方米) | 人均场地面积(平方米) | 任务数 (平方米) | 人均场地面积(平方米) | ||
兰溪市 | 2.58 | 107095.31 | 2.75 | 174569.20 | 2.85 | 242607.80 | 2.95 | 281806.00 | 3.00 |
兰江街道 | 2.23 | 23470.60 | 2.38 | 39156.04 | 2.47 | 55543.92 | 2.57 | 68821.08 | 2.64 |
云山街道 | 2.90 | 15999.67 | 3.09 | 21890.34 | 3.15 | 27926.34 | 3.21 | 34111.26 | 3.27 |
游埠镇 | 4.87 | 9575.90 | 5.19 | 11808.21 | 5.24 | 14075.39 | 5.30 | 16377.99 | 5.35 |
女埠街道 | 4.35 | 8950.54 | 4.64 | 11037.07 | 4.69 | 13156.19 | 4.73 | 15308.42 | 4.78 |
黄店镇 | 3.83 | 6529.56 | 4.08 | 8051.72 | 4.12 | 9597.65 | 4.17 | 11167.74 | 4.21 |
上华街道 | 1.88 | 6481.51 | 2.01 | 12758.40 | 2.12 | 19442.61 | 2.25 | 26560.59 | 2.38 |
马涧镇 | 2.09 | 5278.28 | 2.23 | 9597.84 | 2.33 | 13318.76 | 2.43 | 17206.31 | 2.52 |
永昌街道 | 2.06 | 5100.66 | 2.19 | 9274.87 | 2.30 | 12870.58 | 2.39 | 15783.76 | 2.46 |
梅江镇 | 2.16 | 4585.34 | 2.30 | 7649.73 | 2.39 | 10851.35 | 2.48 | 14196.34 | 2.58 |
灵洞乡 | 3.78 | 4358.17 | 4.03 | 5374.13 | 4.07 | 6405.97 | 4.11 | 7453.92 | 4.15 |
横溪镇 | 2.39 | 3710.19 | 2.55 | 5632.95 | 2.62 | 7622.48 | 2.70 | 9681.10 | 2.78 |
柏社乡 | 2.28 | 2914.25 | 2.43 | 4861.85 | 2.53 | 6439.77 | 2.60 | 8072.47 | 2.68 |
赤溪街道 | 2.80 | 2881.57 | 2.98 | 4374.92 | 3.07 | 5472.68 | 3.13 | 6597.53 | 3.19 |
诸葛镇 | 1.93 | 2540.64 | 2.06 | 4619.80 | 2.16 | 6812.99 | 2.27 | 8702.22 | 2.36 |
香溪镇 | 1.38 | 2491.65 | 1.48 | 4904.64 | 1.56 | 7474.21 | 1.65 | 10210.54 | 1.75 |
水亭畲族乡 | 2.11 | 2226.77 | 2.25 | 3714.93 | 2.34 | 5618.85 | 2.45 | 7258.91 | 2.55 |
备注:任务数以常住人口数乘以人均增加系数下达乡镇(街道),排名靠后的三个乡镇(街道)人均增加系数相对提高。
附件4:
县(市、区)公共体育设施配置
项目 | 项目定义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分类 | 座位数 (万座) | 设施功能 | 配置要求 | 备注 |
体育场 | 指有8条以上标准400米跑道、场地中心含有11人制足球场、并建有固定看台的体育建筑。 | - | 50万人口 以上县 | ≥0.4 | 1.能开展田径、足球运动等比赛和练习; 2.可进行文艺演出、大型集会、卫生战备等活动。 | 1.应配置8道(或6道)400米标准跑道、标准足球场和部分项目的田赛场地; 2.观众固定座位不少于60%。 | 中小型 |
50万人口 以下县 | ≥0.3 | ||||||
体育馆 | 指配备有专门设备,能够进行单项或多项室内竞技比赛和训练的体育建筑。 | - | 50万人口 以上县 | ≥0.3 | 1.能开展多项室内体育运动比赛和练习; 2.可进行文艺演出、集会、卫生战备等活动。 | 1.主要由比赛和练习场地、看台和辅助用房及设施组成; 2.观众固定座位不少于60%。 | |
50万人口 以下县 | ≥0.2 | ||||||
游泳馆 | 指可供游泳、戏水活动的室内体育场地。 | - | 50万人口 以上县 | ≥0.05 | 能开展游泳比赛和练习。 | 1.应配置8泳道(或6泳道)50米(或25米)室内标准游泳池和1个准备池; 2.观众固定座位不少于60%。 | |
50万人口 以下县 | ≥0.03 | ||||||
全民健身 中心 | 指专用于开展公共体育健 身活动,以室内空间环境为主的综合性体育设施。 | ≥3000 | - | - | 能开展多项群众体育运动和中小型体育比赛活动。 | 应配置室内和室外运动场地,以室内场地为主,体育项目应不少于12项。 | |
体育公园 | 指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 特色的主题公园,具有多种体育活动场地及符合各项技术标准的体育设施。 | - | 能开展多项群众体育运 动。 | 1.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绿化用地65%以上,体育场地面积20%以上; 2.运动场地不少于5块,能同时开展项目不少于3项;健身步道1公里以上。 | |||
智慧健身 步道 | 指以体育健身为主要用途,并有明显标志标识的专用道路。 | 主要进行跑步、行走、自行车骑行等健身运动。 | 1.长度2公里以上,宽1.2米以上,配置相应的标识系统、智能化服务系统和环保系统等设施; 2.禁止机动车通行。 |
乡镇(街道)公共体育设施配置
项目 | 项目定义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分类 | 座位数 (万座) | 设施功能 | 配置要求 | 备注 |
全民健身 中心(文 体中心) | 指专用于开展公共体育健身活动,以室内空间环境为主的综合性体育设施。 | ≥1000 | 8万人口 以上 | - | 能开展多项群众体育运动、文化活动和小型体育比赛。 | 1.应配置室内和室外运动场地,以室内场地为主,体育项目应不少于6项; 2.不设固定看台。 | |
≥600 | 8万人口 以下 | ||||||
多功能运 动场 | 满足两种或两种以上体育项目转换使用,向公众开放的公益性体育活动场地设施。 | ≥600 | - | - | 以球类(篮球、足球、气排球、羽毛球)项目场地为主,也可用于其他全民健身活动。 | 一般由单片运动场地、体育器材、围网设施、照明系统、标识系统共同组成。 | |
五人制笼 式足球场 | 用围网进行封闭的足球运动场地。 | ≥500 | - | - | 主要进行5人制足球的训练和比赛。 | 1.长:25-45米,宽:15-25米; 2.由人造草皮(真草)、框架、防护网、出入口(门)和照明设备等构件组成。 | |
百姓 健身房 | 由政府主导、依托社会力量 合办,具备对群众公益(低 收)开放的公共室内场馆型 自助健身房。 | ≥80 | - | 功能区域布局明确,分区合理,可设置有氧区、力量区、操舞房、棋类区或乒乓球室等,农村可不设操舞房。 | 1.各类标志标识按要求配置; 2.设器械区(包括有氧练习区和力量练习区)和操舞房,器械区面积不应小于100平方米,操舞房面积不应小于50平方米;城市百姓健身房设闸机和流量探头。 3.城市百姓健身房≥150平方米,农村百姓健身房大于80平方米。 | ||
健身步道 | 指以体育健身为主要用途,并有明显标志标识的专用道路。 | - | - | - | 主要进行跑步、行走、自行车骑行等健身运动。 | 1.长度2公里以上,宽1.2米以上,配置相应的标识系统、服务系统和环保系统等设施; 2.禁止机动车通行。 | |
体育 体闲公园 | 指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特色的主题公园,具有多种体育活动场地及符合各项技术标准的体育设施。 | ≥3000 | - | - | 能开展多项群众体育运动。 | 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体育场地面积占30%以上;健身步道0.5公里以上,运动场地不少于3块,开展项目不少于4项。 |
行政村(社区)公共体育设施配置
项目 | 项目定义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分类 | 座位数 (万座) | 设施功能 | 配置要求 | 备注 |
村级全民 健身广场 | 适合农村不同年龄人群开展健身活动,以室外项目为主,向公众免费开放的运动场所。 | ≥2000 | 行政村 | - | 满足农村集聚区群众日常锻炼,以球类、运动器材为主,是农村重要的休闲游憩活动场所。 | 1.有三片球类场,至少1片为标准场地;4件以上二代智能健身路径或10件以上一代健身路径混合组合; 2.配有小型儿童娱乐设施; 3.建有无障碍设施通道和科学健身知识宣传栏;设置安全管理制度及体育规范行为的标识牌。 | |
多功能 运动场 | 满足两种或两种以上体育项目转换使用,向公众开放的公益性体育活动场地设施。 | ≥600 | 社区 | - | 以球类(篮球、足球、气排球、羽毛球)项目场地为主,发挥“一场多用”的集成功能。 | 一般由单片运动场地、体育器材、围网设施、照明系统、标识系统共同组成。 | |
百姓 健身房 | 由政府主导、依托社会力量合办,具备对群众公益(低收)开放的公共室内场馆型自助健身房。 | ≥80 | 社区 | - | 功能区域布局明确,分区合理,可设置有氧区、力量区、操舞房、棋类区或乒乓球室等,农村可不设操舞房。 | 同乡镇(街道)百姓健身房 | |
体育 活动室 | 供群众锻炼身体及进行各项体育活动的室内小型活动专用场所。 | ≥60 | 行政村 | 能开展多项群众健身活动。 | 1.配置乒乓球室、棋牌室或其他等体育健身的器材; 2.有条件的行政村可配置农村百姓健身房。 | ||
健身路径 | 指在社区、村、公园等地建设的,由一系列室外健身器材组成,专供人们健身、锻炼使用的体育健身器械。 | ≥50 | - | - | 适合不同人群的锻炼需求,针对肢体、躯干、心肺、益智、平衡等进行功能锻炼功能。 | 1.一代健身路径应配置10件以上,适当配置二代智慧健身器材; 2.有安全使用警示提醒和相关制度标识。 |
自然村(居住小区)公共体育设施配置
项目 | 项目定义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分类 | 座位数 (万座) | 设施功能 | 配置要求 | 备注 |
健身点 | 按照小区和自然村建设规模不同,在室内、室外配置体育设施的小型健身场所。 | 小区 | 建设健身步道、健身路径、非标球场、游泳池、健身房等室内和室外具有健身活动功能的器材和设备,能开展多项群众体育健身运动。 | 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配置体育设施,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群众健身设施的,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应在尊重小区居民意愿的前提下,通过新增、扩建、改造等多种方式予以完善。 | |||
≥50 | 自然村 | 以室外乒乓球桌和广场舞、健身气功、太极拳为主,能开展多项群众体育健身运动。 | 1.50平方米以上的硬化场地; 2.有3件以上健身器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