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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09-02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 2022-09-02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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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兰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通告》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文件名称 《兰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通告》 发文单位:兰溪市人民政府 二、制定背景 根据上级“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总体部署和《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2年)的通知》(浙司〔2022〕74号)文件精神,要求各市、县(市、区)政府于2022年8月底前将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到位。 三、制定依据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2年)的通知》(浙司〔2022〕74号) 四、主要内容 《兰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通告》包括公告正文、附件两个部分。 (一)正文明确了自2022年9月1日起,根据《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2年)的通知》(浙司〔2022〕74号)要求,涉及我市行使的10个领域223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事项划转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上述事项划转前已立案但尚未结案的案件由原立案部门继续办结外,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不再行使已划转的行政处罚权。通告实施前已交由乡镇(街道)行使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仍按《兰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权交由乡镇(街道)行使的通告》(兰政告〔2022〕4号)执行。 (二)根据《浙江省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2年)》(浙司〔2022〕74号),结合《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兰政告〔2022〕2号),梳理形成附件《兰溪市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涉及我市实施的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包括,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等10个领域223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内容为条线名称、事项代码、事项名称、职责边界、划转范围、划出部门等。 五、实施日期 自2022年9月1日起实施。 六、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解读人:徐晓东 联系电话:0579-88906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