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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09-16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2-09-16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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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依法行政,构建法治政府,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2022年6月30日前制发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全文予以公布,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兰溪市星辰路1号,政策法规科收,邮编3211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562131695@qq.com。
3.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7日。
附件:1.《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
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doc
2.《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起草情况说明
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