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兰溪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7-08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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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兰溪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解读机构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解读人:党委书记、局长 章立峰

政策咨询电话:0579-88906283

 

一、问:兰溪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答: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金华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创新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快构建全覆盖的政府监管体系和全闭环行政执法体系,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解决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监管缺位、执法扰民等问题,破解“看得见管不着”基层治理困局,更好地集约执法资源,提升整体执法效能,特制订该方案。

二、问:兰溪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的通知》(金政发〔2022〕9号)、《兰溪市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方案》(兰政发〔2022〕15号)等文件要求制定

三、问:兰溪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金华市委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部署要求,在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和“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中进一步突出“一支队伍管执法”的重要作用,以数字化为支撑,多渠道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多措施强化乡镇(街道)的统一指挥统筹协调职能,健全市乡联动、高效协调的执法联同机制,全面提升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四、问:兰溪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兰溪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事项赋权原则、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管理体制、执法办案机制配套工作机制工作要求等部分组成。

1. 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赋权原则。根据各乡镇(街道)发展水平和差异化实际,按照“一件事”原则和乡镇(街道)承接能力和迫切需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赋权。赋权事项职责边界参照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和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等规定执行。涉及作出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业停产、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仍由市级部门依法管辖。

2. 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管理体制。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名称统一为“兰溪市XX镇(乡、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人员按照“181N”体系组成,即第一个“1”指的是派驻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人员,“8”指的是8家专业执法部门下沉乡镇(街道)人员,第二个“1”指的是乡镇(街道)消防站人员,N指的是乡镇(街道)其他执法人员和部门联络员。下沉乡镇(街道)执法人员原则上集中办公。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由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兼任;常务副队长由常务副乡(镇)长、街道办事处常务副主任或分管执法工作的副乡(镇)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兼任,专职副队长原则上由辖区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兼任。乡镇(街道)设置“一办两室”,即综合执法办公室、指挥调度室、法制审核室,承担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应职责。

3. 执法办案机制。方案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案件办理、法制审核、指定管辖、提级审查等方面的要求进行明确。

4. 配套工作机制。主要包括健全依法行政机制、建立统一指挥协调机制、全面实行网格化巡查机制、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健全争议协调机制等五大方面。

5. 工作要求。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执法保障、严肃工作纪律等四个方面提出要求,保障方案实施。

五、问:兰溪市乡镇(街道)赋权具体实施时间和依据是什么?

答:我市16个乡镇(街道)赋权行使部分行政处罚权,2022年7月15日起实施,具体依据是《兰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县级部门行政处罚权交由乡镇(街道)行使的通告》(兰政告〔2022〕4号)。

六、问:兰溪市乡镇(街道)赋权事项清单来源是什么?

答:赋权事项源自《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和《浙江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

七、问:兰溪市乡镇(街道)具体赋权了哪些领域的事项?

答:乡镇(街道)分四类进行事项赋权。一是永昌街道、游埠镇、灵洞乡、柏社乡四个“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揭榜乡镇(街道),按照领域赋权的原则,赋权发改、经信、公安、广电、民宗、民政、人力社保、林业、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消防救援、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建设、水利、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17个领域508项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二是兰江街道、上华街道、赤溪街道、香溪镇、马涧镇、梅江镇、横溪镇、水亭乡8个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赋权高频多发事项原则,赋权发改等17个领域298项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三是根据上级结合乡镇(街道)特色的要求,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所在地云山街道、诸葛镇在298项事项基础上增加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事项10项,行使17个领域308项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四是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所在地同时又是省级风景名胜区芝堰-白露山风景区所在地女埠街道、黄店镇在308项基础上增加风景名胜区保护事项14项,行使17个领域322项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其中灵洞已包含风景名胜区条例事项14项,永昌、游埠已包含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事项1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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