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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溪市分中心关于兰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政务服务综合自助终端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7-02

    项目概况

     兰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政务服务综合自助终端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线上平台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5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X202204-A020208

    项目名称:兰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政务服务综合自助终端项目

    预算金额(元):432000

    最高限价(元):432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兰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政务服务综合自助终端
    数量:6
    预算金额(元):432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三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线上平台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5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25日 14:30

    开标地点(网址):开标室5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669033&utm=web-government-front.2e418808.0.0.cb61c970f9ab11ec8012612d9c5f703f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其他事项: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等政策。
5.潜在供应商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网站供应商注册要求,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注册供应商。否则将无法完成合同签订与付款程序。
6.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
7.本项目为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人)无须出席开标现场会议。
8.本采购公告中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采购公告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的采购文件的,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不予受理。
9.已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如若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以书面的形式告知我中心,书面文件扫描件发至我中心邮箱(876684304 @qq.com)。
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凡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受到敲诈、勒索或发现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线索者,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10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有关规定,中标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融资贷款”栏目了解相关扶持政策信息。
为扩大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面,除政采云网上金融服务合作银行外,金华市范围增加线下合作银行两家,具体信息如下:
杭州银行金华兰溪支行:联系人:江昌奇 联系电话:15558679555 邮政储蓄银行兰溪市支行:联系人:掌丽 联系电话:18357991025(0579-88824616)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兰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地 址:振兴路50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国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857942503

    质疑联系人:唐爱妙

    质疑联系方式: 0579-889003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溪市分中心

    地 址:兰溪市振兴路500号企业服务中心3楼

    传 真:0579-88894307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晗芬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8894307

    质疑联系人:周文升

    质疑联系方式:0579-8889433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兰溪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楼 影

    监督投诉电话:0579-8890377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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