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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81781825610C/2022-101984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防旱抗旱工作的通知

  • 信息名称:

  •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 发文字号:

    兰防指【2022】9号

  • 成文日期:

    2022-07-1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兰溪市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防旱抗旱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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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7-15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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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6月26日出梅以来,我市以连续晴热高温天气为主。市气象台自7月10日起已连续6天发布高温红色预警,预计下阶段我市仍以晴热高温天气为主,尤其是农业灌溉用水和城乡供水将会显著增加,部分乡村供水不足和山区旱情也会凸显。为切实做好今年全市防旱抗旱工作,科学合理调配利用水资源,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工农业生产用水平稳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立足“防大旱、抗长旱”,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提前准备,扎实做好防旱抗旱组织领导、人员落实、物资准备和设备保障等各项准备。市防指专门成立四大灌区抗旱联系指导组,具体负责督促、协调、指导各灌区抗旱放水方案制订、渠道清淤任务落实和水事纠纷调处等各项工作落实。市防指将加强统筹协调力度,及时组织气象、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会商,密切监测墒情,分析研判旱情发展趋势,积极部署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

二、加强部门协作,强化抗旱服务。应急、水务、气象、公安、农业农村、资规、综合行政执法、供电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合力做好抗旱服务。应急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做好全市面上抗旱统筹协调。水务部门要做好抗旱水源调度工作,及时部署召开灌区抗旱工作会议,指导、督促灌区放水。气象部门要及时发布高温预报预警信息,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减少旱灾损失影响。公安部门要协助做好水事纠纷的协调工作,严厉打击偷盗抗旱设施和蓄意闹事、破坏供水秩序的违法行为;农业农村、资规部门要组织农林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推广抗旱技术措施,指导帮助群众做好抗旱保苗和作物田间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做要好城市绿化抗旱技术服务,指导园林绿化单位浇灌用水。供电部门要做好抗旱用电安全技术服务,保障抗旱设施供电。其他部门要按相应职责分工做好防旱抗旱工作。

三、科学水源调度,强化有序用水。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遵循“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地表、后地下”原则,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科学调度、合理调配,优先确保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用水。要对渠道、管道、涵闸、机埠等设施的检查,确保水路畅通,做到节约用水、有序用水。各类水库(含电站、枢纽)必须服从水务部门的统一调度,优先保证抗旱需要,切实保障抗旱水源。各中型水库管理处要与灌区乡镇(街道)加强沟通联系,并根据各自灌区实际,合理修订完善今年灌溉放水计划(抗旱提水方案)报市水务局及市防指备案。

四、加强信息报送,强化应急处置。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及时全面掌握辖区内旱情,落实专门人员负责旱情统计和核查,确保旱情上报数据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准确性。要及时协调处理好各方面用水矛盾,有效预防和调处各类水事矛盾纠纷,确保全市抗旱用水平稳有序。要做好节约用水宣传,加强舆情管控,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准备,确保社会秩序稳定。

兰溪市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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