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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农业农村领域稳进提质政策介绍
市农业农村局
2022-07-13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2-07-13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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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粮食生产
1、发放粮食补贴。为降低种粮成本,在350元/亩的规模种粮补贴基础上,发放粮食规模经营主体一次性农资补助50元/亩。外加中央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约50元/亩,共计450元/亩。享受对象:规模种粮补贴、一次性农资补助为复种面积50亩及以上的稻麦规模种植主体;中央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为实际种植稻麦的主体。
2、水稻政策性农业保险。中央水稻种植保险1000元/亩;省级政策性水稻完全成本保额补充保险,早稻200元/亩,单季稻、晚稻400元/亩;地方特色保险“金粮安”200元/亩。叠加后早稻保额提升到1400元/亩,单季稻、晚稻保额提升到1600元/亩。享受对象:水稻种植面积在20亩(含)以上的主体。
3、水稻政策性农业保险提高财政补助比例。省级政策性水稻完全成本保额补充保险保费财政补贴比例从93%提高至98%,地方特色保险“金粮安”保费财政补贴比例从80%提高至90%。享受对象:水稻种植面积在20亩(含)以上,且投保了中央水稻种植保险的主体。
4、提高稻谷最低收购价。在国家最低收购价基础上每百斤增加4元。
二、畜禽和水产养殖
1、实施规模畜禽和水产养殖场贷款贴息。对在5月1日—6月30日期间新增的生产经营贷款给予3%贴息补助,最高100万元。享受对象:兰溪市生猪保留场能繁母猪存栏200头以上(含)、牛存栏100头以上(含)、羊存栏1000只以上(含)、蛋禽存栏1万羽以上(含)、肉禽年出栏3万羽以上(含)并且已经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规模养殖场;市域范围内省级以上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
2、生猪养殖政策性农业保险提高财政补助比例。兰溪市地方财政补贴型生猪养殖扩展保险金额保险和能繁母猪养殖扩展保险金额保险,保费财政补贴比例从60%提高至70%。享受对象:生猪存栏在1000头以上,且投保了政策性能繁母猪养殖保险和政策性生猪养殖保险(B条款)的养殖场(户)。
三、防疫消杀补助
发放一次性防疫消杀补助5000元。享受对象:兰溪市正常开业的屠宰场、生猪保留场能繁母猪存栏200头以上(含)、种猪场、市级及以上生猪产能调控场、牛存栏100头以上(含)、羊存栏1000只以上(含)、蛋禽存栏1万羽以上(含)、肉禽年出栏3万羽以上(含)并且已经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规模养殖场。
四、支持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
开展免费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和高素质农民1000人次以上,新培育农创客240名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吸纳农民就近就业。享受对象:城乡劳动者。
文中涉及的水稻、生猪方面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助比例调整见下表:
险种 | 财政补助比例 | 农户自费金额 | 农户可减少费用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省级政策性水稻完全成本保额补充保险 | 93% | 98% | 0.7元/亩 | 0.2元/亩 | 0.5元/亩(早稻) |
1.4元/亩 | 0.4元/亩 | 1元/亩(晚稻) | |||
“金粮安” | 80% | 90% | 4元/亩 | 2元/亩 | 2元/亩 |
生猪附加保险金额保险 | 60% | 70% | 8.1元/头 | 6.075元/头 | 2.025元/头 |
能繁母猪附加保险金额保险 | 60% | 70% | 24元/头 | 18元/头 | 6元/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