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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溪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07-12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2-07-12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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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办法(试行)》于2022年6月9日在(http://www.lanxi.gov.cn/art/2022/6/9/art_1229453863_3984524.html网址)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30天的公示期,截至7月10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利用科(邮政编码:321100),并在信封上注明“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基准地价及城镇标定地价体系成果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652970938@qq.com.
联系人:方顺新 联系电话:0579-88136711
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