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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兰溪市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三个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字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关于《兰溪市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三个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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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7-12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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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金华市人民政府公布实施了《金华市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金华市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管理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兰溪市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充分发挥土地资源市场配置作用,推进土地利用管理模式创新,我局起草了《兰溪市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兰溪市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同时,因《土地管理法》关于农村宅基地管理、改革、审核等政策调整,我局结合兰溪实际起草了《兰溪市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一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利用科(邮政编码:321100),并在信封上注明“兰溪市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意见”“兰溪市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管理实施办法”“兰溪市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652970938@qq.com.

3、通过传真方式发送至0579-8889969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810

 

附件:

附件1:兰溪市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兰溪市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3:兰溪市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起草说明.docx

附件4:兰溪市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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