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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溪市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三个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2-07-12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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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金华市人民政府公布实施了《金华市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金华市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管理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兰溪市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充分发挥土地资源市场配置作用,推进土地利用管理模式创新,我局起草了《兰溪市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兰溪市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同时,因《土地管理法》关于农村宅基地管理、改革、审核等政策调整,我局结合兰溪实际起草了《兰溪市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一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利用科(邮政编码:321100),并在信封上注明“兰溪市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意见”“兰溪市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管理实施办法”“兰溪市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652970938@qq.com.
3、通过传真方式发送至0579-8889969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0日
附件:
附件2:兰溪市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