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其他-02493-013)
发布时间:2022-06-08 08:36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一、缴存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女18周岁-55周岁、男18周岁-60周岁。
二、应提供资料
1.个职人员身份证、本人建行银行结算账户。
2.自由职业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本人建行银行结算账户。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有关材料填写《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存登记表》(此表可在附件下载)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2.公积金中心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开户登记。
四、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五、申请方式
现场办理或网上办理(拍照上传)
注意事项:
※缴存比例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
※缴存工资基数为上一年本人月平均工资,且不低于上一年本人月平均工资60%。缴存工资基数每年7月份调整一次。
※月缴存额为本人缴存工资基数乘以缴存比例的两倍。
※住房公积金采取按月委托收款方式汇缴,每月由公积金中心委托银行从申请人银行结算账户中扣收。
咨询电话:88902504 89016695
办理地点:兰溪市振兴路行政服务中心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