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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死亡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核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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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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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范围:兰溪原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且已缴纳托管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遗属

申请条件:①兰溪原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且已缴纳托管费;

②离退休人员生前确定为其供养直系亲属(父母、夫妻、子女等)且

其他直系亲属在单位不享受家属劳保待遇;

申请材料:《参保人员死亡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支付申报表》

供养遗属本人银行卡或存折;

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30 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兰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兰溪市兰江街道振兴路500号)二楼人社综合受理窗口

办理结果告知:现场告知

咨询电话:8889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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