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发布时间:2022-06-07 17:26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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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范围:符合法规政策规定条件的城镇职工参保人员申请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申请条件:在统筹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需要办理转移的参保人员

申请材料:社保卡或身份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兰溪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兰溪市兰江街道振兴路500号)二楼人社综合受理窗口

办理结果告知:通过部转移系统做办结反馈处理

咨询电话: 0879-88884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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